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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和平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5    发布者:区应急局


关于印发《和平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辖区各工贸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构建层级清晰、重点突出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和平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对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认真开展自评,做到边评、边整、边改,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工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管单位的分类分级工作按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1.《和平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2.《和平区工贸企业分类情况登记表》

          3.《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审申请》

          4.《天津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2013年11月15


    (联系人:冯秀建   联系电话:23196339,传真:23196339)


  • 附件 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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