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平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辖区各工贸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构建层级清晰、重点突出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和平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对照《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认真开展自评,做到边评、边整、边改,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工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管单位的分类分级工作按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1.《和平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2.《和平区工贸企业分类情况登记表》
3.《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审申请》
4.《天津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2013年11月15日
(联系人:冯秀建 联系电话:23196339,传真:23196339)
附件 5.doc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