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9    发布者:和平区市场监管局

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区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宣传贯彻,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燃气、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结合我区目前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按照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形式多样、减少聚集的工作原则,现就开展2022年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扎实落地

各部门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强化安全生产国之大者。

(一)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结合正在开展的“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研讨交流、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要深化和平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宣传贯彻。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讨论,通过党政领导带头讲安全、工作人员互动讲安全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研讨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一)要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要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以及政务新媒体,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典型案例,深入解读法律条文适用条件,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三、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要认真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深入排查风险隐患,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确保事故隐患“清零”“销号”,切实把事故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二)要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积极引导群众举报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见微知著、防患未然。

(三)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案例曝光行动。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等专项治理行动,积极报导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四、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一)要联动相关单位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拓展“五进”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安全体验、知识宣传等活动,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尤其是注重宣传与人民群众日常出行密切相关的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不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应急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要围绕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内容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大力宣传。围绕液化石油气瓶、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采用自媒体、新媒体以及面对面宣讲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深入企业、校园、社区、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普法的覆盖面和受众面,努力营造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监督的安全生产“全员共治”局面。

五、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演练活动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政策法规以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尤其要结合年度重点安排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安全监管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开展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应急演练,通过培训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锤炼队伍、完善机制、提高能力的目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值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之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各项活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2年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组织、推动工作。局各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局属事业单位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三)广泛发动参与。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广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帮助广大市民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增强防范能力。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活动期间的有效做法和典型事例要及时以工作信息、简报的形式报送局安办,623日前将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报送局安办。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统计表.docx


       

 202269

(联系人:赵军郭依炜联系电话:58320179

(此件依申请公开)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