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和平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制定《和平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制定《和平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主要是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统筹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持全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实施办法》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实施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牢牢把握保就业主动权,兜住稳就业民生底线。《实施办法》围绕岗位、政策和服务供给,既着力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培育壮大新动能,支持灵活就业,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又突出应对当前形势变化,挖掘内需拓岗就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打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政策组合拳。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共八方面、涉及32项:

一、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做好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鼓励驻区银行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加强对企业金融支持;结合我区特点,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招商引企力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二、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挖掘内需带动就业;加大投资创造就业;通过市场引导、行业规范、政策完善等方式,稳定外贸扩大就业;大力发展新一代产业,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

三、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扩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范围,提高见习生活费补贴,鼓励青年群体基层就业;给予各项政策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增加公益性岗位,加强托底安置就业。

四、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落实各项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政策的各类人群,给予首次创业补贴和创业房租补贴;支持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鼓励支持我区创业人员和企业参加多层次创业大赛。

五、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行新型学徒制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给符合政策的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给予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加强职业培训载体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培训中心开展职工培训,并给予政策支持。

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优化就失业登记服务,推进就业服务全覆盖;提供多种形式职业介绍服务,更加合理地实现供需匹配和人岗对接;落实重点企业用工输送奖励政策;提供全面公共就业服务,满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需求。

七、做好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加大就业安置和资金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严格落实各项补助政策,做好困难人员生活保障工作。

八、加强组织保障。落实稳就业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稳就业任务落实到位;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的投入,加强稳就业资金保障;强化就业监测和应急处置,建立多维度的就业风险监测机制,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深入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营造稳就业良好氛围。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