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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依据

和平区 审计局 行政执法法定职权汇总表

法定职权

行政强制

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或者使用有关款项

行政处罚

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资料、拒绝阻碍检查等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政检查

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检查被审计单位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资产

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

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审计报告的核查

其他类别

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处理

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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