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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档案局-行政执法公示
执法依据

和平区档案局行政执法法定职权汇总表

法定职权

行政强制

因安全原因对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档案的代保管、收购、征购

行政确认

在档案收集中对档案真伪或者保存价值的鉴定

行政处罚

对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档案的处罚

对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对涂改、伪造档案的处罚

对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处罚

对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处罚

对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擅自销毁非国家所有社会组织档案的处罚

对非国家所有的社会组织终止后不按规定移交档案的处罚

行政检查

档案执法监督检查

行政奖励

对档案工作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表彰奖励

其他类别

对提前或延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批准

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

对利用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公布档案的授权或批准

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未开放档案以及港澳台同胞、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档案馆开放档案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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