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参照《天津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4版)》,区国资委修订了《和平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4版)》,并经区国资委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和平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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