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22〕20号)、《天津市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24年版)》(津人社办发〔2023〕60号)要求,我局对符合技能培训补贴发放程序的班期进行了审核,现将拟享受技能培训补贴的班期、人数、职业、等级和金额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受理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5.7.1-2025.7.7
受理部门: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27267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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