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2
四、支出决算表 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2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2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8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8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0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负责市政设施运行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区管城市道路里巷设施施工、维修养护、巡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供热设施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设施服务保障工作。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内设9个职能科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9,260,389.97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461,754.48元,增长88.21%,主要原因是:集中供热延时补贴项目市区两级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的增加,由于记账方式不同,2020年原天津市和平区供热办公室对集中供热延时补贴项目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2021年机构改革合并之后,我中心将其通过收入和支出进行核算。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5,993,406.28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8,125,361.75元,主要原因是:集中供热延时补贴项目市区两级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959,198.18元,占96.37%;其他收入2,034,208.10元,占3.63%。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9,201,509.53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0,693,682.54元,主要原因是:集中供热延时补贴项目市区两级财政拨款支出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046,468.85元,占24.63%;项目支出52,155,040.68元,占75.37%。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4,279,360.46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990,741.58元,增长114.64%,主要原因是:集中供热延时补贴项目市区两级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的增加。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252,247.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4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9,273,274.60元,增长117.19%,主要原因是:集中供热延时补贴项目市区两级财政拨款支出的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52,247.8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0,081.28元,占1.81%;卫生健康支出408,367.20元,占0.75%;城乡社区支出52,863,799.34元,占97.44%。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402,800.00元,支出决算为54,252,247.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4%。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1,600.00 元,支出决算为653,387.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5,800.00元,支出决算为326,693.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减少。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6,900.00元,支出决算为296,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6,900.00元,支出决算为 111,467.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减少。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859,400.00元,支出决算为 24,797,4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集中供热延时补贴资金2021年支出减少。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17,281,449.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0.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20-2021集中供热市级补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资金以及使用了2020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5,462,2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84,925.7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17、2018供热管网改造掘路恢复费以及和平区道路小修养护补贴专项两个项目2021年未发生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2,032,774.18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17,404.42元,主要原因是:列支了范黎明第一次、第二次起诉我中心施工损害案法院判决的赔偿款1,659,032.70元、2,542,302.28元,合计4,201,334.98元。其中:人员经费11,312,459.4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20,314.7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已对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7,419,077.16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天津市和平区市政设施运行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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