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指导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深化所出资企业内部改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三)负责指导国资系统党的建设,推动国资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四)负责推进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五)承担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和稽核等方式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相关人员的任免和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工作。
(七)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执行,提出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八)依法规范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管理。
(九)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出资企业委派国有股东代表、董事、监事,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工作。
(十)承担区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 4 个职能科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5,526,413.96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192,283.89元,增长79.5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和投资本公积用于化债。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4,673,246.56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50,644,577.2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和投资本公积用于化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173,246.56元,占89.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00,000.00元,占10.90%。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4,563,891.01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51,082,928.3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和投资本公积用于化债。其中:基本支出4,871,739.34元,占4.25%;项目支出109,692,151.67元,占95.75%。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5,526,413.96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192,283.89元,增长79.57%,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和投资本公积用于化债。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2,063,891.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09%,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9,582,928.34元,增长94.48%,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和投资本公积用于化债。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063,891.0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70,000.00元,占6.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2,153.87元,占0.42%;卫生健康支出249,924.62元,占0.24%;城乡社区支出12,657,200.00元,占12.4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484,679.19元,占23.01%;其他支出58,869,933.33元,占57.68%。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14,713,100.00元,支出决算为102,063,891.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7%。其中: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6,370,000.00 元,支出决算 6,3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 %。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82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0.00 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预算调剂至和平区文旅局。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79,500.00 元,支出决算为 282,335.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01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录用一名公务员。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9,800.00 元,支出决算为149,818.36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7.17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录用一名公务员。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4,700.00 元,支出决算为 182,391.22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4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录用一名公务员。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69,800.00 元,支出决算为 67,533.4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75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6,00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12,657,20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9.11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款按照项目进度拨付,新增抗疫特别国债(第二批)项目。
8.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3,723,900.00 元,支出决算为 4,189,660.85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51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录用一名公务员。
9.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527,800.00 元,支出决算为 65,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45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减项目支出。
1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9,107,600.00 元,支出决算为 19,229,318.3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6.06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减项目支出。
11.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57,50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58,869,933.33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3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经费预算项目。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00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4,871,739.34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07,265.9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两名人员经费。其中:人员经费4,746,098.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125,640.6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500,000.00元,收入12,500,000.00元,支出12,500,000.00元,年末结余和结余500,000.00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5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和投资本公积用于化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5,640.61元,比2020年减少27,751.65元,降低18.09%。主要原因是本年缩减办公经费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已对 20 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03,822,218.34 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已自行组织开展 20 个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金额 103,822,218.34 元。
2021年度,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修改版).Doc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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