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平区落实〈天津市推进“政企同行·有需必应”工作方案〉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落实《天津市推进“政企同行·有需必应”工作方案》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天津市推进“政企同行·有需必应”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核心,全面构建“政企同行·有需必应”服务机制,面向全区所有经营主体(含个体工商户),通过“全域覆盖、分区响应、分级解决、闭环管理”模式,精准高效解决企业需求。贯彻“无事不扰、有需必应”原则,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切实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
二、构建为企服务网络
构建专业化水平高、履职能力强的为企服务网络,统筹服务全区所有经营主体(含个体工商户),凝聚各方力量,整合政策资源,及时响应并解决企业全生命周期各类需求。
(一)建立为企服务组。各街道要结合辖区内企业分布密度、行业类型等实际需求,科学划分片区,并为每个片区配备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园区、管委会、商会协会、楼宇企业等社会化服务机构人员”构成的为企服务人员,搭建全周期为企服务网,护航企业发展。各街道要紧扣中心工作,避免将职责任务摊派转嫁至社区工作人员。
(二)建立区级专项组。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下增设“政企同行·有需必应”专项组,由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数据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医保局、区国动办、区政务服务办、金街管委会、五大道管委会、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区税务局、公安和平分局、区法院、和平交警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工商联、各街道等单位组成。区政务服务办作为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挥牵头作用,定期调度、收集、协调推动典型、疑难问题解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作为区级专项组运行中枢,负责市转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分派、流转企业需求工单等。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与区级专项组运行中枢紧密对接,建立区级服务机制联络网;选派熟悉业务的科级干部,统筹本单位内部专业性政策,向为企服务人员提供政策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各类问题诉求。
(三)跟进解决企业全生命周期问题。各街道组织为企服务人员,采取多种方式主动亮明身份和服务职责,确保每家企业都有专人对接,每个需求事项都能跟踪到底、服务到位,为企服务人员及时发现和收集区域内企业需求并协调解决。
(四)强化既有服务机制协同。区各部门继续用好“大服务”活动、“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税企面对面”、电子税务局、金融纠纷化解机制等既有政企沟通服务机制,形成“政策+服务”的供给合力。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大服务”活动,组织相应部门按照“大服务”活动方案包联服务重点企业。
三、主要措施
通过建立台账、编制手册、宣传推广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保障,推动为企服务机制落地。
(一)建立企业基础台账
以区市场监管局企业数据为基础,各街道梳理辖区内市场主体数量、异地经营等基本情况,建立本街及各片区企业基础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编制应答手册
由区政务服务办牵头,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常见问题,编制并动态更新《和平区为企服务高频事项应答手册》,提升服务响应质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加强宣传推广。线上方面,面向全区经营主体群发短信,精准推送服务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线下方面,各街道积极调动下沉干部、商会协会、楼宇企业等力量,发放为企服务联系卡等宣传材料,零距离宣传服务信息。
四、高效解决企业需求
建立“现场解决—街级联办—中枢解决—提级解决—跟踪回访”问题解决机制,分层次解决企业问题。
(一)现场解决。为企服务人员根据《应答手册》,现场回应和解决企业一般性需求。
(二)街级联办。街道统筹调度,对需多部门协同事项启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协调处理。
(三)中枢解决。对于无法现场解决且超出街道解决能力的复杂问题,对接12345热线流转解决。区政务服务办和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疑难问题协调推动会,推动疑难问题解决。
(四)提级解决。对于跨区域或属市级部门解决的事项,由为企服务人员对接12345热线提交需求,明确问题层级、属性,通过12345热线转派至相应市级部门协调解决。
(五)跟踪回访。对提出过需求的企业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定期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持续优化服务,实现闭环管理。
对于企业提出的问题,一般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由为企服务人员将办理结果反馈企业。对涉及信访、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与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的事项,以及法律政策存在空白等暂时无法解决的需求,应耐心做好解释疏导。
五、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有力,真正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为企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宣传推广,挖掘、总结优秀经验做法,营造和平区亲商安商浓厚氛围。

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落实〈天津市推进“政企同行·有需必应”工作方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wps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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