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职责清单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职责目录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职责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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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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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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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1.1 | 残疾人参加城居养老保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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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参加城居养老退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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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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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2.1 | 城居医保报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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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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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失业人员职介培训
| 3.1 | 创业培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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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存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及咨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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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职业技能培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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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职业介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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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职业指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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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空岗备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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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镇职工个人缴费人员管理 | 4.1 | 申办缴纳社会保险手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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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个人缴费人员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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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个人缴费人员办理退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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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个人缴费人员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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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个人缴费人员工龄审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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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个人缴费人员军龄审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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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个人缴费人员丧葬费办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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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个人缴费人员社会保险异地转移接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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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个人缴费人员乡龄审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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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 个人缴费人员医药费报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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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建立个人档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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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失业人员失业金发放管理 | 5.1 | 失业金发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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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失业金申领60天登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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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失业金申领登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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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失业人员管理 | 6.1 | 失业登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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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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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失业人员开具各类证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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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一次剩余失业金的申领申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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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在领失业金人员死亡丧葬费申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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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灵活就业人员管理 | 7.1 | 困难群体就业援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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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灵活就业补贴三年享受退出办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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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灵活就业人员的年检审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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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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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劳动监察争议调解 | 8.1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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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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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街道劳动人事争议协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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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申办社会保障卡 | 9.1 | 申办社会保障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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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老年人生活补助 | 10.1 | 申报办理6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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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享受老年人补贴待遇居民丧葬补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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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额担保贷款 | 11.1 | 小额担保贷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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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自谋职业补贴申报 | 12.1 | 自谋职业补贴申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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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参加城居养老保险 信息表 | |||||||
序号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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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残疾人参加城居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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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关于对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给予缴费补贴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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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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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初审区级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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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党群服务中心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及《天津市社会保险综合业务处理单》; 第二步:申请人持《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到相关银行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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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参保残疾人到残联申请的《缴费补贴审核表》原件;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3、参保人低保证原件;4、参保人残疾证原件;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2-4项均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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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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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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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居养老退休 信息表 | ||
序号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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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参加城居养老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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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津政发〔2004〕112号)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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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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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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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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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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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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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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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 信息表 | ||
序号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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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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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9】22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津人社局发【2009】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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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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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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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提出申请; 第二步: 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接件、核对申请材料; 第三步:党群服务中心受理; 第四步:党群服务中心审查; 第五步:党群服务中心批准; 第六步:党群服务中心打印《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参保人到银行缴费,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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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居民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全部复印件需A4纸)4、低保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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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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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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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居医保报销信息表 | ||
序号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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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城居医保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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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49号)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若干意见经办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20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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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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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初审区级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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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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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垫付医疗费审核支付单》(津社保医支字106号表) 2、《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垫付医疗费单位申报明细表》(津社保医支字105-1号表) 3、医疗费票据 4、明细清单 5、住院病案首页 6、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7、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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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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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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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信息表 | ||
序号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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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申报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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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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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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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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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提出申请; 第二步: 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接件、核对申请材料; 第三步:街党群服务中心受理; 第四步:街党群服务中心审查; 第五步:街党群服务中心批准; 第六步:街党群服务中心打印《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参保人到银行缴费,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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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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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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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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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 信息表 | ||
序号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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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创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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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1.《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47号);2.《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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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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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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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通知各社区收取创业培训人员报名所需材料; 第二步:整理各社区每一期报送的创业培训人员材料及时上报区人社局; 第三步通知各社区培训开班日期组织进行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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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四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创业培训(SYB)报名表》、《就业失业证》原件及2、3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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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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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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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及咨询 信息表 | ||
序号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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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存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及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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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9】7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意见》(津政发[2014]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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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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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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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失业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咨询职业技能培训事项; 第二步:工作人员询问失业人员培训方面的需求、时间等情况; 第三步:根据本人的需求,介绍培训内容、上课时间、课时等情况; 第四步:按照其具体情况,做好培训指导,推荐相关的培训工种; 第五步:街党群服务中心批准;第六步:指导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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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就业失业证》 2、一寸彩色照片3张(免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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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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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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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 信息表 | ||
序号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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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职业技能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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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26号);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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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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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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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至窗口办理。 第二步:窗口办事人员核对申请人递交的原件。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补齐材料继续办理。申请材料不真实的,当面退回所递材料,终止办理。材料齐全真实,留存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办事人员在《和平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需求报名表》上为申请人登记。 第三步:办事人员将《和平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需求报名表》整理汇总报送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四步:申请人听电话通知参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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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3、 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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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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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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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 信息表 | ||
序号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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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职业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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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订)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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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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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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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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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工商营业执照 2、招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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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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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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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信息表 | ||
序号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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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职业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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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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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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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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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各类求职人员提出求职要求; 第二步:求职人员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求职登记表》; 第三步:工作人员进行初期面试,并根据求职人员的求职要求,进行岗位推荐和职业指导服务; 第四步:街中心与用工单位联系,对符合条件求职人员,填写发放《推荐信》上岗; 第五步: 求职人员携带《推荐信》到单位应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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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本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填写《求职登记表》、《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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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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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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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岗备案信息表 | ||
序号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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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空岗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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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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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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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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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至窗口办理。 第二步:窗口办事人员核对申请人递交的原件真实性。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补齐材料继续办理。申请材料不真实的,当面退回所递材料,终止办理。材料齐全真实,留存复印件,并提供《和平区用人单位空岗(招聘)情况登记表》 由申请人填写完整。 第三步:窗口办事人员将材料收齐并网上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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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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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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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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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缴纳社会保险手续 信息表 | ||
序号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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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申办缴纳社会保险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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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设定依据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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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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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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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提出申请; 第二步:部门接件、核对申请材料; 第三步:受理;第四步:工作人员审查批准;第五步: 办理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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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本市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2、外省市在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户主页复印件、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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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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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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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人员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信息表 | ||
序号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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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个人缴费人员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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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31号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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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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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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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携带身份证至窗口办理申请。 第二步:窗口办事人员联系申请人单位来阅档,档案材料不齐全的,单位补齐材料继续办理。申请材料不真实的,当面退回所递材料,终止办理。材料齐全真实,由窗口办事人员开具月报,单位拿回月报做公示,公示期满,送回中心,由窗口办事人员审核。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第四步:审批通过后申请人从通过次月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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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 申请人当年社会保险缴费收据原件 4、 申请人人事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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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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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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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人员办理退休 信息表 | ||
序号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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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个人缴费人员办理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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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津人社局发【2011】50号;《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局发【20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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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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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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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本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档案窗口查询档案是否在街道存档,并记录存档号。 第二步:本人再到退休窗口办理退休手续,并携带办理所需材料。 第三步:经办人员根据存档号,取档案核对信息符合退休条件的指导居民填写相关表格,收取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居民本人。 第四步:符合退休条件人员填表后在生日当月由经办人员办理申报手续,居民在审批合格次月享受退休待遇。 第五步:可在生日的前2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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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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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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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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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人员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信息表 | ||
序号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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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个人缴费人员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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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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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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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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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至窗口办理。第二步:窗口办事人员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病退要求且材料齐全的,收取材料并填写《病退鉴定申请书》、《病退鉴定结论表》;符合病退要求,但材料不齐全的,补齐材料后再继续办理;不符合病退要求的,当面说明;申请材料不真实的,当面退回所递材料,终止办理。 第三步:办事人员对受理的申请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第四步:市劳鉴办对申请人组织查体和鉴定,鉴定结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下发鉴定结论。办事人员取回鉴定结论,按正常退休手续为申请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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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 《医院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4、 申请人始发病时住院病历及近1年病历复印件,以及申报疾病相关检验报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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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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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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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人员工龄审定 信息表 | ||
序号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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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个人缴费人员工龄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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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关于我市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核办理有关程序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2号)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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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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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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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至窗口办理。第二步:窗口办事人员核对申请人递交的原件。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补齐材料继续办理。申请材料不真实的,当面退回所递材料,终止办理。材料齐全真实,留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发放申请人《连续工龄审定申请书》,当场填写签字确认。 第三步: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材料报送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第四步: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工龄计入视同工龄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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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 申请人人事档案 4、 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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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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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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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人员军龄审定 信息表 | ||
序号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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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个人缴费人员军龄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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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关于我市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核办理有关程序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2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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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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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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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至窗口办理。 第二步:窗口办事人员核对申请人递交的原件。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补齐材料继续办理。申请材料不真实的,当面退回所递材料,终止办理。材料齐全真实,留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第三步:将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材料报送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第四步: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军龄计入视同工龄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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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 申请人人事档案 4、 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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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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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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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人员丧葬费办理 信息表 | ||
序号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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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个人缴费人员丧葬费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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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关于支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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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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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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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领人携带申领人身份证原件(需同一户籍亲属)、户口本注销证明、火化收据、亡者死亡证、亡者身份证、委托书(如亡者多子女,其他子女签字按指纹的委托书)、就失业证或失业证明至窗口办理。 第二步:窗口办事人员核对申领人递交的原件真实性。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领人补齐材料继续办理。申请材料不真实的,当面退回所递材料,终止办理。材料齐全真实,除身份证及户口本留存复印件外,其余均留存原件复印件,并建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生成《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申请表》和《申请丧葬补贴受理证明》表单。 第三步:窗口办事人员将材料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第四步:窗口办事人员电话通知审批通过后的申领人来窗口领取丧葬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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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 申领人身份证原件(需同一户籍亲属) 2、 户口本注销证明 3、 火化收据 4、 亡者死亡证、亡者身份证 5、 委托书(如亡者多子女,其全部子女签字按指纹的委托书) 6、 就失业证或失业证明 7、 亡者如退休需提供退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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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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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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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人员社会保险异地接续 信息表 | ||
序号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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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个人缴费人员社会保险异地接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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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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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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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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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提出申请。 第二步:部门接件、核对申请材料。 第三步:受理。 第四步:工作人员审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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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本市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2、外省市在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户主页复印件、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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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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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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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人员乡龄审定 信息表 | ||
序号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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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个人缴费人员乡龄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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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关于我市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核办理有关程序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2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3号) |
|
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
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
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至窗口办理。 第二步:窗口办事人员核对申请人递交的原件。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补齐材料继续办理。申请材料不真实的,当面退回所递材料,终止办理。材料齐全真实,留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手写《个人申请书》,当场签字确认。 第三步:办事人员申请人提供材料及档案内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材料报送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第四步:审批通过后申请人乡龄计入视同工龄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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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 申请人人事档案 4、 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 5、 原下乡知青身份审核表一式两份(派出所提供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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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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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人员医药费报销 信息表 | ||
序号 | 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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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个人缴费人员医药费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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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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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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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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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领人携带申领人申领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任选其一)、医药费相关票据至窗口办理。第二步:窗口办事人员核对申领人递交的原件。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领人补齐材料继续办理。申请材料不真实的,当面退回所递材料,终止办理。医药费票据留存原件,办事人员录入《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垫付医疗费单位申报明细表(津社保医支字105-1号)》和《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垫付医疗费审核支付单(津社保医支字106号)》表单。 第三步:窗口办事人员将材料报送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区县分中心审批。 第四步:审批通过后报销医药费下发至申领人社保卡账户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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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 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保卡原件 2、 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3、 医药费相关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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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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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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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个人档案 信息表 | ||
序号 | 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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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建立个人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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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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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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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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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至窗口办理。第二步:窗口办事人员核对申请人递交的原件。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补齐材料继续办理。申请材料不真实的,当面退回所递材料,终止办理。材料齐全真实,留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当场手写个人建档申请,填写表单。 第三步:办事人员为申请人建立个人档案,并录入劳动保障事务管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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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常住地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加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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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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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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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发放 信息表 | ||
序号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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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失业金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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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待遇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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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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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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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失业人员每月指定日期持就失业证到所属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签字领取失业金或者在天津人力社保APP上人脸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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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本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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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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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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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申领60天登记 信息表 | ||
序号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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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失业金申领60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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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2000年)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津人发〔2014〕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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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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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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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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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2、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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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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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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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申领登记 信息表 | ||
序号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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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失业金申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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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待遇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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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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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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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至指定窗口办理业务。 第二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即时办理;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第三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第四步: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签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书》。 第五步: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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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本人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通知单》、《失业保险申领通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核定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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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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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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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信息表 | ||
序号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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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失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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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津人发〔2009〕3号) 市人社局关于规范就失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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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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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初审区级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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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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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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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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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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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 信息表 | ||
序号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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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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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津人发〔200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修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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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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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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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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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免冠二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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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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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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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开具各类证明 信息表 | ||
序号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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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失业人员开具各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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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关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10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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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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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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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提出申请。 第二步:工作人员接件并核对申请材料。 第三步:材料齐全且符合文件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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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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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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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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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剩余失业金的申领申报 信息表 | ||
序号 |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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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一次剩余失业金的申领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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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待遇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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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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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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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到街党群服务中心提出相关书面申请办理业务。 第二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即时办理。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第三步:领取、填写相关表格。 第四步:街党群服务中心初审合格后上报人社局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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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本人持认定表就失业证、身份证、申请书办理申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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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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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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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失业金人员死亡丧葬费申报 信息表 | ||
序号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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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在领失业金人员死亡丧葬费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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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1998年)第10条第3款;第20条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津人发〔2014〕42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200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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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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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初审区级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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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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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申请人身份证、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死亡人员生前供养人员的相关证明、死亡人员户口本、申领人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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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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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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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就业援助 信息表 | ||
序号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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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困难群体就业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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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1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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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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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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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区认定为困难人员后,中心做帮扶,并通知社区取件。 第二步:社区通知失业人员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和就业帮扶表,并携带相关材料来大厅做灵活就业登记,并上报区人社局审批。 第三步:审批合格后,由街中心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做好灵活就业补贴,通知失业人员并帮其做好后续工作(提醒享受人员年底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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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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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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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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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补贴三年享受退出办理 信息表 | ||
序号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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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灵活就业补贴三年享受退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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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88号)、《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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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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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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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至窗口办理。 第二步:窗口办事人员核对申请人递交的原件。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补齐材料继续办理。申请材料不真实的,当面退回所递材料,终止办理。材料齐全真实,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步:办事人员将材料汇总报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科审批。 第四步:办事人员接收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科审批通过后发放的材料和失业金存折。 第五步:申请人按告知时间前来领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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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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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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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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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劳动人事争议协调 信息表 | ||
序号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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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街道劳动人事争议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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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天津市街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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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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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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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辖区发生劳动争议。 第二步:职工到街道调解员处咨询,申请调解。 第三步:街道与辖区企业了解劳动争议基本情况。 第四步:联系企业与职工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第五步:如调解成功,制作调解协议,调解结束;如调解不成,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办理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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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争议双方的《营业执照》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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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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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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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社会保障卡 信息表 | ||
序号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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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申办社会保障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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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试行办法》(津人社局发〔2009〕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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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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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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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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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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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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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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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办理6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费 信息表 | ||
序号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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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申报办理6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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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9】22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津人社局发【2009】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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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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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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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或代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报,社区协管员进行核实。 第二步:社区协管员,将材料上报街中心审核无误后,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第三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金融机构通过《天津市社会保障卡》实行社会化发放,发放日为每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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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居民户口本原件及户口页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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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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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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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老年人补贴待遇居民丧葬补贴 信息表 | ||
序号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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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享受老年人补贴待遇居民丧葬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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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市民政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津民发〔2016〕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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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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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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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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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亡者注销户口证明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4、本市殡仪馆火化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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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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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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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 信息表 | ||
序号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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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小额担保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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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津银发(2013)93号;《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津银发【2017】131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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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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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初审区级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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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初审合格后来中心进行系统录入; 第二步:协同担保人到威海银行做征信; 第三步:按照《天津市和平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明细》准备材料后,本人和担保人携带上述材料来中心进行二次录入; 第四步:中心人员进行实体考察后并及时录入;第五步考查合格后等待发放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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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就业失业登记证、大学生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四张一寸免冠彩照。以上证件均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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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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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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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谋职业补贴申报 信息表 | ||
序号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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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自谋职业补贴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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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待遇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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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新兴街党群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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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街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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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第一步:申请人到提出相关书面申请至街道劳服窗口办理业务; 第二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即时办理; 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第三步:领取、填写相关表格; 第四步:街党群服务中心初审合格后上报人社局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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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持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原件、完税证明、就失业证、身份证办理申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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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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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58620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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