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职责事项信息表
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与管理信息表 | ||
序 号 | 1.1 | |
名 称 | 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与管理 |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财规【2000】47号》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运行流程 | 结合运营需要,合理设置内设部门和岗位,完善运行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建立激励约束和绩效考核机制。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施、人员,保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完好,确保公众安全。 | |
运行要件 | 1、相关产品质量认证。 2、应急事故突预案。 3、依法规范用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制定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标准和流程。 5、保证场馆及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环保等要求。 6、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执行。 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 |
责任事项 | 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单位拟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具体实施;协助上级单位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 |
监督方式 | 地址:和平区新华路211号 电话:23317148 | |
体育社会组织与指导员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与管理信息表 | ||
序 号 | 1.2 | |
名 称 | 体育社会组织与指导员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与管理 |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运行流程 | 1、加强人才(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的培养和引进,完善员工培训体系,建立符合场馆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2、志愿者可以作为体育技能培训计划执行人员,对人民群众进行体育指导,宣传体育理念,发扬体育精神,做到让体育志愿者人尽其才,为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帮助,促进体育志愿者的发展和志愿服务的长效性,达到全民健身的目的。 3、社会指导员必须持证上岗。 | |
运行要件 | 1、社会指导员证。 2、志愿者培训及管理制度。 3、社会指导员培训及管理制度。 | |
责任事项 | 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单位拟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具体实施;协助上级单位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 |
监督方式 | 地址:和平区新华路211号 电话:23317148 | |
组织残疾人、妇女儿童、未成年人、共青团体育健身活动信息表 | ||
序 号 | 1.3 | |
名 称 | 组织残疾人、妇女儿童、未成年人、共青团体育健身活动 | |
法定依据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运行流程 | 与残联、妇联、幼儿园、学校等组织积极沟通,达到彻底实现全民健身的目标中去。 | |
运行要件 | 1、优惠政策。 2、无障碍设施建设。 3、制定服务规范,明确服务标准和流程。 | |
责任事项 | 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单位拟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具体实施;协助上级单位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 |
监督方式 | 地址:和平区新华路211号 电话:23317148 | |
体育统计工作信息表 | ||
序 号 | 1.4 | |
名 称 | 体育统计工作 | |
法定依据 | 《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运行流程 | 1、对体育现状、发展情况及人、财、物进行全面、抽样、重点或典型调查,开展统计分析,并提供各种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2、有计划在配备计算机,实现体育统计资料的计算、整理、分析、传递、储存和查阅的自动化。 | |
运行要件 | 统计人员应由责任心强、熟悉体育业务、统计知识、法律知识的人担任。 | |
责任事项 | 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单位拟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具体实施;协助上级单位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 |
监督方式 | 地址:和平区新华路211号 电话:23317148 | |
组织协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信息表 | ||
序 号 | 1.5 | |
名 称 | 组织协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例》、《财规〔2000〕47号》、《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运行流程 | 组织或承办全民健身活动及赛事。 | |
运行要件 | 场地使用申请及相关部门批复或场地使用协议,对外开放相关票据及单据。 | |
责任事项 | 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单位拟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具体实施;协助上级单位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 |
监督方式 | 地址:和平区新华路211号 电话:23317148 | |
国民体质检测工作信息表 | ||
序 号 | 1.6 | |
名 称 | 国民体质检测工作 | |
法定依据 | 《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幼儿、成年人、老年人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运行流程 | 1、制定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2、培训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组建监测队,开展监测工作。3、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4、检查、验收、汇总监测队上传的数据和送交的数据登录书,按规定上传数据,并将数据登录书报送本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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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每队至少拥有18名以上培训合格的检测员(其中女性不少于3人)。2、配备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的体质监测器材。3、必须有医务保障,确保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 |
责任事项 | 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单位拟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具体实施;协助上级单位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 |
监督方式 | 地址:和平区新华路211号 电话:23317148 | |
全民健身科普工作信息表 | ||
序 号 | 1.7 | |
名 称 | 全民健身科普工作 | |
法定依据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运行流程 | 1、通过宣传栏普及全民健身相关知识。 2、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现场讲解。 | |
运行要件 | 要求责任心强、熟悉体育业务、懂得法律知识 | |
责任事项 | 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单位拟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具体实施;协助上级单位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 |
监督方式 | 地址:和平区新华路211号 电话:23317148 | |
全民健身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表 | ||
序 号 | 1.8 | |
名 称 | 全民健身疫情防控工作 | |
法定依据 | 《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职责边界 | 天津市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 |
运行流程 | 3、通过宣传栏普及全民健身疫情防控相关知识。 4、加大疫情防控物资投入。 5、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培训及演练。 6、自我防范意识。 | |
运行要件 | 熟悉疫情防控的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 |
责任事项 | 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单位拟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具体实施;协助上级单位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 |
监督方式 | 地址:和平区新华路211号 电话:23317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