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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职责清单

发布日期:2020-09-25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附件 2





职责目录模板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

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承担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1.1

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1

1.2

全面提升辖区医疗机构服务质量

2

1.3

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3


































附件 3


职责事项信息表模板

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法定依据

和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津和党编办【2020】36号《关于调整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实施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对区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进行督导考核

运行流程

下发通知—组织专家组进行线上及线下考核—总结考核结果—召开总结会—考核结果纳入各中心年度绩效考核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集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监督方式

电话:23527335

电子邮箱:hpqylwszhfwzx@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305号经联大厦12层

附件 3


职责事项信息表模板

全面提升辖区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全面提升辖区医疗机构服务质量

法定依据

和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津和党编办【2020】36号《关于调整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实施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落实区属医疗机构各项质量控制标准,执行情况做好督导及考核评价

运行流程

下发通知—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总结考核结果—召开总结会—考核结果纳入各中心年度绩效考核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指导辖区医疗机构落实各项质量控制标准,执行情况做好督导及考核评价

监督方式

电话:23527335       

电子邮箱:hpqylwszhfwzx@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305号经联大厦12层

附件 3


职责事项信息表模板

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信息表

序号

1.3

名称

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法定依据

和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津和党编办【2020】36号《关于调整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实施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整合区卫健委各业务科室要求和各医疗机构需求,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运行流程

根据区卫健委各业务科室要求和各医疗机构需求—安排培训课程—聘请相关专家—下达培训通知—开展培训—效果考核及评价—进行培训总结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借助医联体平台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带教、技术帮扶等;根据各业务科室要求和各医疗机构需求组织开展各项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社区卫生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监督方式

电话:27833263       

电子邮箱:hpqwsjxxx@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305号经联大厦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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