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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文化宫职责清单

发布日期:2020-09-28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和平文化宫)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

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文化组织与宣传

1.1

文化演出组织与宣传



1.2

文化展览组织与宣传



1.3

文化数字网络宣传



1.4




1.5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  

2.1

非遗项目演出组织与宣传



2.2

非遗项目展览组织与宣传



2.3




3

非遗的普查、挖掘和保护等工作 

3.1

非遗的普查、挖掘和保护等工作



3.2




3.3






(天津市和平文化宫)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文化演出组织与宣传


法定依据

根据市(地级市、区)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32馆办活动321组织大型文化活动(次)中的:包括在广场、社区、企业、校园、乡镇等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和展览。弱势群体指老年、少儿、农民工、残疾人等。


实施机构

和平文化宫


职责边界

和平文化宫

组织部分大型活动由和平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和平文化宫配合。


运行流程

和平文化宫上报活动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和平文化宫组织实施。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和平文化宫按照其活动方案标准要求进行。


监督方式

电话:022-23337836

来信地址:吴家窑二号路42号和平文化宫邮政编码:300070











(天津市和平文化宫)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文化展览组织与宣传


法定依据

根据市(地级市、区)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32馆办活动321组织大型文化活动(次)中的:包括在广场、社区、企业、校园、乡镇等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和展览。弱势群体指老年、少儿、农民工、残疾人等。


实施机构

和平文化宫


职责边界

和平文化宫

组织部分大型展览由和平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和平文化宫配合。


运行流程

和平文化宫上报展览活动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和平文化宫组织实施。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和平文化宫按照其展览活动方案标准要求进行。


监督方式

电话:022-23337836

来信地址:吴家窑二号路42号和平文化宫邮政编码:300070


(天津市和平文化宫)信息表

序号

1.3


名称

文化数字网络宣传


法定依据

根据市(地级市、区)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12设备123信息化基础设施中:购置或租用服务器、存储、网络及安全、互联网接入等设备,具备支撑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等业务正常运转的保障能力。存储设备:磁盘阵列可用容量不低于10TB。互联网接入:有线接入带宽达到50M;无线WIFI接入互联网。


实施机构

和平文化宫


职责边界

数字文化馆网站作为和平区数字文化网中的子站,由和平文化宫进行管理。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和平文化宫按的所有报送信息都通过馆领导审核后,才可发布。


监督方式

电话:022-23337836

来信地址:吴家窑二号路42号和平文化宫邮政编码:300070


(天津市和平文化宫)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非遗项目演出组织与宣传


法定依据

根据市(地级市、区)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35馆办活动352开展宣传展示活动次数(次):专指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为主题的活动。

根据《非遗法》第三十五条 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


实施机构

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职责边界

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组织部分大型活动由和平文化和旅游局牵头,非遗中心配合。


运行流程

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上报活动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实施。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按照其活动方案标准要求进。


监督方式

电话:022-23337836

来信地址:吴家窑二号路42号和平文化宫邮政编码:300070


(天津市和平文化宫)信息表

序号

2.2


名称

非遗项目展览组织与宣传


法定依据

根据《非遗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展示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实施机构

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职责边界

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组织部分户外展览由和平文化和旅游局牵头,非遗中心配合。


运行流程

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免费对外开放;户外展览由非遗保护中心上报展览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实施。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按照其展览方案标准要求进。


监督方式

电话:022-23337836

来信地址:吴家窑二号路42号和平文化宫邮政编码:300070


(天津市和平文化宫)信息表

序号

3.1


名称

非遗的普查、挖掘和保护等工作


法定依据

根据《非遗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需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由文化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第十二条 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建立健全调查信息共享机制。

第十八条 国务院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实施机构

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职责边界

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运行流程

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通过普查、挖掘等工作确定非遗项目,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召开非遗专家联席会议审议可申报项目名单,然后召开区政府非遗项目申报联席会议审议项目名单,确定该批次区级非遗项目名单。制作区级项目名录图典予以保护。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和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按照其活动方案标准要求进。


监督方式

电话:022-23337836

来信地址:吴家窑二号路42号和平文化宫邮政编码:3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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