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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职责目录

发布日期:2020-09-28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和平区财政服务中心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

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政府采购

1.1

开展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1

2

投资评审

2.1

开展区财政性资金基建投资评审工作

2

2.2

开展预算评审工作

3

3

国库支付

3.1

集中支付系统实施和维护 

4

3.2

下达授权支付额度

5

3.3

年终用款额度结余结转

6

3.4

承担区级行政单位工资统发工作

7

3.5

监控区级财政资金支付

8

3.6

处理动态监控发现违规事项

9

3.7

检查公务卡使用情况

10

3.8

审核区级预算单位开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

11

3.9

预算外资金管理

12

4

预算编审

4.1

建立和维护预算单位基础数据库

13

4.2

核定预算单位经费支出定额标准

14

4.3

布置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15

4.4

汇总、审核预算单位部门预算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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