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职责目录 | |||||||
序号 |
主要 |
职责事项 | |||||
职责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法律援助 |
1.1 |
对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
2-3 | |||
1.2 |
审核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
4-5 | |||||
1.1对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信息表 | |
序号 |
1.1 |
名称 |
对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
法定依据 |
1.《刑事诉讼法》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 |
职责边界 |
区法律援助中心 |
运行流程 |
申请或者书面通知—受理审查—书面告知—提供援助 |
运行要件 |
法律援助申请表,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
责任事项 |
1、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10821 |
1.2审核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信息表 | |
职权名称 |
1.2 |
编码 |
审核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
法定依据 |
《法律援助条例》 |
实施机构 |
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 |
管理权限 |
区级权限(负责本区法律援助中心承办的案件的补贴发放) |
职责边界 |
区法律援助中心 |
运行流程 |
案件结案—报送案卷—审核案卷—发放补贴 |
运行要件 |
案卷 |
责任事项 |
1、对律师办结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卷材料进行审核;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331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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