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万全第二小学职责清单
职责目录 | ||||||||
天津市和平区万全第二小学职责目录 | ||||||||
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1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1.1 | 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 1 | ||||
2 | 实施教学管理 | 2.1 |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 2 | ||||
3 | 强化学校体育工作 | 3.1 | 组织学校体育课及阳光体育运动 | 3 | ||||
4 | 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 4.1 | 落实安全责任制 | 4 | ||||
4.2 | 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 5 |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信息表 | ||||||||
序号 | 1.1 | |||||||
名称 | 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六条“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和平区万全第二小学 | |||||||
职责边界 | 校级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提炼总结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德育工作计划; 2.开展各种教育活动; 3.做好教育活动总结。 |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7305052 电子邮箱:wqdexx123456@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西路36号 |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信息表 | ||||||||
序号 | 2.1 | |||||||
名称 |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和平区万全第二小学 | |||||||
职责边界 | 校级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学校教学计划; 2.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3.评估总结教学结果。 |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7305052 电子邮箱:wqdexx123456@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西路36号 |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组织学校体育课及阳光体育运动信息表 | ||||||||
序号 | 3.1 | |||||||
名称 | 组织学校体育课及阳光体育运动 | |||||||
法定依据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第十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和平区万全第二小学 | |||||||
职责边界 | 校级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估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组织学校体育课及阳光体育运动计划; 2.组织实施学校体育课及阳光体育运动; 3.总结学校体育课及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 |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7305052 电子邮箱:wqdexx123456@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西路36号 |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落实安全责任制信息表 | ||||||||
序号 | 4.1 | |||||||
名称 | 落实安全责任制 | |||||||
法定依据 | 《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第九条“学校应当 建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和平区万全第二小学 | |||||||
职责边界 | 校级 | |||||||
运行流程 | 签订安全责任书-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安全工作计划; 2.落实安全责任; 3.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7305052 电子邮箱:wqdexx123456@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西路36号 | |||||||
职责事项信息表 | ||||||||
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信息表 | ||||||||
序号 | 4.2 | |||||||
名称 | 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 |||||||
法定依据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第五章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 |||||||
实施机构 | 天津市和平区万全第二小学 | |||||||
职责边界 | 校级 | |||||||
运行流程 | 制定计划-开展教学活动-总结经验 | |||||||
运行要件 | ||||||||
责任事项 | 1.制定安全教育计划; 2.纳入教学内容; 3.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 |||||||
监督方式 | 部门电话:27305052 电子邮箱:wqdexx123456@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西路3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