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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培育学校职责清单

发布日期:2017-12-21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职责目录

天津市和平区培育学校职责目录

序号

主要

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实施特殊教育教学管理

1.1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1

2

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2.1

落实安全责任制

2

2.2

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

职责事项信息表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实施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培育学校


职责边界

校级


运行流程

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总结评价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1.制定学校教学计划;

2.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3.评估总结教学结果。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23393587

电子邮箱:tjhppy8711@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宜昌道24


职责事项信息表

落实安全责任制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落实安全责任制


法定依据

《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第九条“学校应当

建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实施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培育学校


职责边界

校级


运行流程

签订安全责任书-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1.制定安全工作计划;

2.落实安全责任;

3.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23393587

电子邮箱:tjhppy8711@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宜昌道24






职责事项信息表

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信息表

序号

2.2


名称

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实施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培育学校


职责边界

校级


运行流程

制定计划-开展教学活动-总结经验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1.制定安全教育计划;

2.纳入教学内容;

3.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监督方式

部门电话:23393587

电子邮箱:tjhppy8711@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宜昌道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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