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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局职责目录

发布日期:2017-12-21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序号

主要

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名称

页码

1

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

针政策及区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制定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1.1

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区委有关规定。 

1

1.2

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制定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办法。

2

1.3

负责对基层党委和区级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总结推广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

3

1.4

对全区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

4

2

负责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落

实工作 

2.1

组织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

5

2.2

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6

2.3

配合区委组织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抓好离退休干部的党支部建设。

7

3

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

3.1

组织全区离退休干部扎实开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

8

3.2

对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和指导。

9

4

负责对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宣传报导和信息工作

4.1

对新时期老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办法。

10

4.2

负责对离退休干部先进事迹及经验的宣传报导和信息工作。

11

5

负责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工作

5.1

对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

5.2

组织全区离退休干部保健查体、健康休养工作。

13

5.3

负责安排全区离退休干部的慰问活动。

14

5.4

负责做好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

15

5.5

做好易地安置和异地居住的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16

5.6

接待和处理离退休干部的来访、来信工作。

17

6

负责管理和平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6.1

负责对活动中心的财务、人事的管理。

18

6.2

负责对活动中心各项工作的指导。

19

7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7.1

根据市、区委的有关规定,负责编制全区离退休干部专项经费的预、决算。

20

7.2

负责做好局机关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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