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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街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3    发布者:南市街道办事处

南市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根据区司法局《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对标对表《南市街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标准分解表》的各项内容,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现将我街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文明公正

南市街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通过和平政务网对外公示本街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和约束行政执法行为。当前南市街执法大队执法记录仪共19台。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三是南市街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现有法制审核的人员2人,根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目录,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今年向区司法局申请强制执行拆违责成案件1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9年南市街行政执法人员32人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2020年新录用及新调入执法岗位的3人也通过了执法证资格考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以及新颁布实施的《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三)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南市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于2020年5月20日成立。过去群众有矛盾纠纷“摸不着门”的问题,在街级矛调中心基本上能够得到一站式解决。由街道出面联系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办大事,可以尽快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全年矛调中心共化解矛盾纠纷92件。形成“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态势,更好的为群众解决困难。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今年,全街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领导干部带头学,把《民法典》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各社区以“和平夜话”为契机,邀请公检法业务骨干、律师向辖区居民宣讲《民法典》,增强居民法律意识。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办理政协提案6件,人大建议2件,办理B类政协提案落实情况1件,办理区政协“两进两知”活动收集问题3件,满意率为100%。认真办理群众通过市8890便民专线”反映的问题,全年共受理2382件。

(六)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行平稳

今年,新的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线运行,前期做了大量的基础准备工作,包括网址调试、基础执法信息录入、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平台依据关联等,9月底所有执法人员完成了平台线上培训。今年共录入行政执法检查150件,行政处罚案件23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全街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按照和平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贯彻落实方案,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街道工作的各个方面。在街道党工委会上,学习贯彻《南市街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标准分解表》,详细部署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街道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理解不透彻、不全面,导致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不足,同时社区居民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知晓率、认知度不高,对街道开展的依法行政工作存在误解和偏差。

(二)依法行政培训内容、培训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讲法条多,讲实务少;讲实体多,讲程序少;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距离实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高效执法”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三)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创新。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能力有待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增强

四、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继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二)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按时向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信息,增强执法信息公示的有效性和实用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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