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天津市和平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5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及附注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7年天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为依据,以主动公开、高效便民、积极创新为出发点,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为保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我区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统筹协调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这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要求各单位书面确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完善提供了有利保障。

(二)规范制度流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体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天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69号)要求,制发了《2017年和平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细化了本区各单位2017年各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全年公开工作的任务,保证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着力载体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由政务公开科负责“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专栏”两个网站专栏的管理维护工作,聘请公司每月为专栏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出现问题的内容。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整合信息资源,加强重要信息发布协同联动,把政府网站打造成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及时的便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加大政府权威信息新媒体发布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扩大信息传播。

(四)强化指导监督,确保公开落到实处。

按照《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确定专人进行检查,以考核倒逼主动公开工作。组织全区54个单位召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就如何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提高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形成浓厚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天津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多渠道、多层面发布信息,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围绕《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信息公开

1、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时公开《关于和平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和平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总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表、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我区负责编制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的63个部门已全部在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公开率达100%

2、推动成本信息公开。梳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开展政策宣传。在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集中展示我市指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各项降费政策措施,并实时更新收费项目及执收政策文件依据,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3、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动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将信息共享有关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汇总上报公共服务事项3566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1247条、结构化信息数据56.17万条。接入了市中心专线、区政务网专线、街级中心专线,实现了市、区、街三级联网,达到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市区街三级联通,形成优质高效、资源同享的立体信息化共享平台。

4、深化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本年度对三个国有产权交易事项进行了资产评估备案,并以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为平台进行信息披露,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确保此类信息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月报统计情况,对和投集团、滨江集团、华旭集团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进行汇总分析,以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和营业收入作为主要指标,每季度定期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企业目标管理,要求对集团公司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及时公开。

5、推动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开展医联体民意调查,建立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等医疗信息,公开医院服务、便民措施、医德医风建设等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将和平区小学招生政策以招生入学指南的形势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中予以公开;我区今年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出台了《2017年和平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工作。

6、规范环境保护信息公开。2017年度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共公开环境保护信息487件,其中中央及天津市环保督查信访件409件,环保工作信息48件,行政处罚决定书24件,环保局文件2件,排污单位名录1件,其它3件。及时公开环境治理工作进展信息,其中涵盖重污染天气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治进展、环保宣传等方面,加强舆论引导,将我区环保工作动态对社会公开,做好我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积极与排污单位沟通,督促其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7、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摘要、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摘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完成食品药品抽检490批次,案件处罚信息公开57条,各类政务信息报送213条,突出监管重点和热点,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平稳向好。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在平台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和建设套数等信息,今年山东路、昆明路棚户区改造的补偿安置方案在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为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奠定基础;及时公开廉租房实物配租补贴,今年廉租房实物配租补贴新增8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新增325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新增557户、公共租赁住房新增1197户、限价商品房新增1891户,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新增319户,“三种住房、三种补贴”累计完成4297户,完成率达到597%

9、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按照政策法规类信息“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确保相关解读材料与政策法规文件同步制作、发布。整理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文件,并通过“天津市‘双万双服’政策服务平台——政策包目录”栏目及时公开信息,在《天津日报》、和平有线台、北方网播发政策解读,如《讲好和平故事》、《我区召开双万双服活动》等,通过官方微博向市民做政策解读,累计发布政务微博3595条。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等热点问题,通过互动栏目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及数量

2017年,我区采取强有力措施,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和渠道,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在和平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政务微博公开信息8477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03条。自《条例》施行以来,和平区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434条,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已突破四百万。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16年度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考核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全区近50个部门在信息公开专栏页上按照时限主动公开了收支预算总表、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和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与场所

1、公开网站。

目前,全区共有40个部门在网上开设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受理依申请及投诉业务。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221.239.83.12:8202/pub/root11/。通过“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以查阅区政府及各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浏览政府公示公告内容,查询政府公开的文件,实现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2、公开场所。

我区在区行政许可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面积100平米,查阅中心内有全区40个政府单位提供已公开的纸质文件3000余份。其中,行政许可中心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值班、网络维护和接待服务工作,配备16台电脑和2台打印机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同时专门设立3个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触摸屏和LED彩色滚动屏,为市民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3、新闻发布会。

20171215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和平区国家健康城市试点建设新闻发布会,和平区区长陈春江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区一直以规范公开、优质服务、细致查询和热情查询为服务宗旨为百姓查询提供帮助。本年度累计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以及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11886余次,为公众查询公开文件百余件,主要涉及企业信息、规划信息、教育信息等与居民生活相关类的信息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2017年度,公民向区政府、区政府办申请信息公开29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拆迁安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合法依规予以答复。从申请的形式上看,通过当面、网上、信函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量分别为3件、 9件、17件,其所占比重分别为10.3%31%58.7%,已全部完成答复。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旧区改造与房屋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规划等方面。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29,按时答复率100%。其中予以公开答复2件,占6.9%信息不存在”8件,占27.6%更改补充”5件,占17.2%不属于本单位公开”8件,占27.6%不予公开”6件,占20.7%。主要涉及规划信息、房屋拆迁信息等方面。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项目提供免费服务,未收取资料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涉及费用免除人数为29人次,累计580元。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4件,同比下降64%,全部维持具体行为。本年度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8件,同比下降20%,维持具体行政行为8件,全部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各单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存在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的现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2018年,我区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更大的努力、更多的智慧、更好的服务和更实的作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有计划、分专题对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适时开展信息公开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题调研和经验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尤其是应对突发舆情能力,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新进展。

二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通过继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开信息的内容建设。继续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和民生保障等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三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逐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审核等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运作轨道。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指标体系,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督促检查,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14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56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847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9

1.当面申请数

3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9

4.信函申请数

17

(二)申请办结数

29

1.按时办结数

29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6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5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8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4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4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2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政务网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gk.t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和平区政府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1号,邮编:300042,电话:022-23196661,电子邮箱:hpqzwgk2@163.com)。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