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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政务服务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3    发布者:和平区政务服务办

  2020年度,区政务服务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强化职责担当,持续压实责任,落实落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各项要求,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区政务服务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深入学习落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以及市、区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重点解决企业群众牵肠挂肚的教育、医疗、投资项目、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的法治短板,为推进改革稳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认真学习,建立履职任务清单

区政务服务办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学习《和平区〈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贯彻落实方案》,按照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建立《2020年度和平区政务服务办主要负责人落实<职责规定>的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了目标任务,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高度重视,加强清单任务落实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全区统一要求,全面梳理文件,截至目前我办未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对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

(2)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区政务服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是重点依靠和平政务网站和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流程信息,利用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行政许可结果的全量主动公开;二是充分利用办事大厅的大屏幕,将各类事项审批进展情况进行滚动公示与公开,拓宽了宣传渠道,塑造了窗口单位良好的形象;三是利用“信用和平”平台进行行政许可全量数据的“双公示”工作,截至2020年8月份,完成2019年度、2020年度行政许可全量数据的“双公示”,8月份之后实现系统平台直接对接。四是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按时完成依申请公开7件。

(3)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区政务服务办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坚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办理前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实现办结率、反馈率、答复结果满意率100%。2019年以来我办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和平区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工作,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应诉能力。在今后工作中将落实行政负责人行政出庭工作,保证出庭率100%。

(4)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根据区政府法制办《关于区属各行政单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区政务服务办与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设立政策法规科,配备有法学背景、法律职业资格工作人员一名,针对经济活动、重大、疑难审批决策等进行法制审核,提供法律支撑。

(5)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局党组、全体干部学习《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档案法》等活动,把《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各项工作,为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氛围。

(6)大力做好普法培训工作。制定《和平区开展<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培训、学习和宣传;邀请市人大、市营商环境办专家到我区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场培训。2020年4月20日-4月24日,组织开展为期5天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专题视频培训会24场,营造了干事创业、“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围绕重点工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打造优质政务服务

第一,持续推进“一制三化”改革。深入推进“五减”、“四办”。对照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版,对我区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更新,行政许可事项由96项减少至82项,公共服务事项由269项减少至242项;梳理出包含257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等特定事项的承诺制审批负面清单,清单之外推行全事项、全要件、全覆盖承诺审批,实现“跑一个窗口、填一件材料、签一份承诺”即可办结。

第二,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坚决贯彻《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证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为总目标,全面落实“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为主体的“五个一”工作体系,设立投资项目联审窗口,住建、规划等部门联合办公,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自来水、供电、燃气全部进驻政务大厅,一窗接件、综合受理,实现“一个窗口”完成项目全套审批。取消部分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环节(5000平米以下新建项目、1000平米以下既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前期意见函代替立项文件、施工登记意见函代替施工许可证等“以函代证”、“容缺后补”的承诺制审批手段,帮助企业“抢”时间,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

第三,压缩、消除权力寻租空间。一是制定了《和平区政务服务办“窗口无否决权”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不能说不,只跑一次”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天津市政务工作人员服务守则》,树立“高效办事、不说不行、只跑一次”的服务理念,熟练掌握为群众办事服务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一口清”、“一口准”。二是组织我办全体人员、进驻部门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切实落实“五个严禁”: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推诿扯皮、严禁让企业群众多跑路、严禁在旧政策老规矩中找“不行”、严禁随意解读政策,千方百计解决企业问题,满足企业需求。三是落实“好差评”制度。制定了《和平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好差评”制度实施办法》,落实“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机制,建立电话回访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形成回访记录。全面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确保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都能自愿自主真实评价。

2.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进行高位推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建立了区委书记、区长双挂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挥部,成立了38家责任部门组成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建了“指标服务组”和“企业走访组”两支骨干队伍,定期组织会商、层层分解工作、压实各方责任,协调全区64个部门共2000余人对4204家中小微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帮扶,建立了全覆盖“一对一”联系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优化顶层设计,突出政策引领。出台了《和平区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和平区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平区迎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逐项对标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评价体系20个一级指标、92个二级指标,主要包括五大方面40项具体措施,涉及全区30多个单位和部门,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保证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第三,强化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理念。邀请了市人大、市营商环境办专家对全区各部门就《国家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开展专场培训;通过印制营商环境宣传海报、宣传折页、法律法规单行本等形式,在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医院卫生站、商场、银行、大厅、学校等400多家单位进行全覆盖式宣传;收集汇总了全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28个政策文件,制定了《和平区惠企便民政策汇编》2000余册下发到企业手中,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第四,主动解放思想,增强发展活力。一是推动“一站式”服务提质增效。全面实施“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7×24小时预约审批”等制度;开展“无人审批”智能服务,推动“无人审批”进楼宇、进银行,在区政务服务办大厅、创新大厦建设2家政务服务“无人超市”,在中信银行南京路支行、6个街道办事处设立7个自助服务区,无人审批智能终端可办理事项由105项增至156项,群众根据自身需要打印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征信报告、临时身份证明等材料。二是促进“一网通办”达到更高水平已全面完成政务外网的改造工作,区、街、社区三级政务外网实现千兆基础全覆盖,和平区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办理,疫情期间坚持采取“网上办理、快递送达”的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2020年以来“网上办”实际发生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三是多措并举为企业松绑减负。利用“政府买单、中介代办”的模式为企业、群众免费提供全事项帮办领办服务,让企业享受到“保姆式”办事体验,于2007年荣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创新奖”;推行免费刻制印章,为注册地在和平区的所有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除全市统一要求的铜制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以外,增刻一枚法人章共计四枚印章;推行免费寄送证照,以政府买单的形式与中国邮政速递公司(EMS)进行合作,实现申请材料、证照、文书通过EMS送达,全年预计寄送审批结果15000件,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今年以来,共为4676家企业提供“全程帮办”服务,为1381家企业免费发放印章5524枚,为4081家企业免费寄送证照,共为企业节约成本约118万元。四是创新思路为企业排忧解难,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大力实行承诺制审批、上门服务、特事特办等创新举措,赢得了企业好评。例如,2018年区政务服务办在全市率先采用承诺制审批方式受理了中国人寿天津金融中心项目,仅花费2小时就完成了8万平方米的投资备案手续,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时间、经济成本,使其能够早日实现效益产出。

二、存在问题、原因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0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一站式”服务集合程度不够。涉及联通、不动产、能源集团等市属部门的事项,办理地点较为分散,政务事项线下集中程度不高,“只进一扇门”改革需要继续深化。二是信息共享融合程度不高。“互联网+政务”联通程度不高,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数据壁垒、信息孤岛现象,部分业务专网较为独立,对现有数据的收集、分析、处理能力不强。

三、下一年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

2.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在推进依法行政中作用。

3.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核制度,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4.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6.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和规定,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应诉能力培训。

7.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2次专题法治讲座。

8.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9.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我区营商环境牵头、推动工作,推动各部门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和平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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