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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政府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指导区政府系统各单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3845条,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大行政决策等主题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类政策解读,按时发布区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预算、2022年度部门决算等信息,开展2024年20项民心工程群众建议征集活动,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办好“决策意见征集”栏目,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推动政策透明运行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发挥“互联网+政务”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统一规范答复格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区政府办公室代表区政府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答复41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2件,另有顺延到下年度答复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区级政策文件库”栏目,整合“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展示区级政策文件,方便市场主体和公众查阅;在梳理归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基础上,会同区司法局统筹做好向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数据推送工作;开设“助企纾困政策措施”专栏,梳理和汇总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28项。

(四)平台建设方面。强化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维护,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相关内容,确保区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优化区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从首页个性化设置、页面集约等方面进行整体改版升级;新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区级政策文件库”栏目,对“政策解读”栏目进行分类优化调整;对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实施全过程管理,强化政务新媒体第三方监测服务,常态化做好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做好上一年度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对各单位信息工作年度报告进行检查,对发布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内容雷同的逐一进行指导改进;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优化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把强化考核监督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抓手;组织召开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围绕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交流、学习,切实提升全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4

0

0

0 

1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4 

0

0 

0

1

3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6

4 

0

0 

0

1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3

1

7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政府网站服务质效仍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有待深化,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够严谨。

(二)改进措施。一是着力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内容建设全流程管理。健全日常读网巡检工作制度,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栏目,对无法保障的栏目进行整合或关停,杜绝出现长期不更新或明显页面错漏等情况。二是扎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动态更新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公开内容与公开标准,规范公开程序,指导全区各单位对照清单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督促各单位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稳经济政策措施,扎实做好涉企政策、扩大投资、稳岗就业等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民生领域信息,加大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生态环保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强化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持续深入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聚焦重点难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精准度,完善与区司法局、责任单位的沟通衔接机制,提升告知书的专业性和准确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政府办公室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统计表格中,填写“其他”办理结果的,具体情况为申请人要求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条例》第二条所规定的政府信息;上一年度未审结的行政复议1件,复议结果为结果维持,未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5件,诉讼结果为结果维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格中,填写“其他结果”的,具体情况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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