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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 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2-06-30    发布者: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天津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围绕更好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有效助力建设“两高三化”新和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经济领域,以公开促落实

(一加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公开市场规则标准及监管执法信息,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做好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帮扶政策公开工作,全力提升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知晓率,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政策法规及执法信息公开,为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提升政府采购项目的全链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国资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金融局等负责落实)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措施等减税降费政策,采取“全覆盖”“一对一”结合方式帮助市场主体第一时间知晓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办网上“纳税人学堂”等方式持续加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解读力度,围绕税 费优惠政策进行政策咨询和辅导。推广应用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持续加大对骗取税费 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区税务局、区财政 局负责落实)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及“两新一重”、先进制造业、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商贸流通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聚焦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项目建设领域,深化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畅通政策咨询渠道, 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回应,以积极主动的政策公开推动扩大有效投资。结合大服务大招商活动,主动发布最新招商引企政策并加以推送,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建设委、区政务服务办、区投促办、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负责落实)

二、聚焦社会民生领域,以公开强监管

(四规范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持续优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专栏,统筹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及时、准确、全方位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围绕疫苗接种、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 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充分回应涉疫舆情。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有效兼顾流调信息发布与个人隐私保护。(区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五规范就业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和平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平台优势,不断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落实开展“人社政策进千企入万家”活动,将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信息发布。加大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解读和培训工作力度,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做好“海河工匠”相关政策推广,让更多群众获得就业培训机会,促进政策取得实效。(区人社局负责落实)

(六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指导监督教育、卫生、园林、排水 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强信息公开。运用服务热线、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移动客户端、现场咨询等方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个性化信息需求。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 区教育局负责落实)

(七规范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招生考试信息, 入学、转学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公布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选取部分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小学、初中,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结果。(区教育局负责落实)

三、聚焦强基础打基础,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八推进政府公文集中规范公开。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政府公文正式版本,便于社会公众查阅。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 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集中发布。有序推进 全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汇总和集中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区政府系统各部 门负责落实)

(九强化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强化公众参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度,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决策结果等信息。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政府系统各部门负责落实)

(十)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征求意见过程中,及时收集采纳公众意见及关注点,确定解读重点。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区长热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问题做好解读咨询。积极组织参加“公仆走进直播间”“政务访谈”等系列活动,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转载。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围绕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丰富解答形式。区委宣传部、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区政务服务办、区政府系统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聚焦制度渠道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十一全面准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则,按照统一的审理标准,明确审理重点,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按照市统 一部署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简易审理程序,推进繁简分流”审理机制。区司法局、区政府系统各有关部门负 责落实)

(十二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 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方式公开,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 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区政府系统各部门负责落实)

(十三)提升依申请办理答复水平。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公开的投诉和举 报,推动依申请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效应对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等问题。对公开申请较为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探索依申请公开联合会商机制。(区政府系统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十四优化线上公开渠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检查、维护,及时更新相关信息,防止断链、错链和内容混杂,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探索信息数据共享应用,确保权威信息及时准确传递。按时、据实办理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系统各部门负责落实)

(十五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各街道要进一步更新完善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快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用;建立政策解读向下传递机制,加强对街道的培训指导;着力 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 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和协调联动。(区政府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五、聚焦问题导向,强化政务公开保障

(十六强化工作保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重大政策发布时充分评估政策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及时准确掌握动态信息和重大舆情,更好回应社会关切。(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系统各部门负责落实)

(十七加强指导监督和教育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着力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能力和水平。(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党校负责落实)

(十八健全抓落实工作体系。组织制定和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将要点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评分依据。结合 2021 年度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深化巩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对2021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要对照工作任务抓好本要点落实,并将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系统各部门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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