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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0-11-12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基本信息

1.秘书科:负责来往文电的收发、传阅、管理、督办,区政府、区政府党组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审核修订,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政府系统接待联络工作。 

2.资料科: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领导所需文稿的起草及审核把关,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编发信息刊物。

3.综合科:负责区政府党组日常工作及党组决定事项的检查督办。

4.机要保密

5.值班科: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值班工作信息汇总与报送工作。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群众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建议提案科:承担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本区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机关的协调联络工作。承担区政府领导同志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保障工作。

7.街道科:组织推动区委、区政府对街道工作的部署,推动街道各项地区性工作的开展,协调区内有关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承担民计民生相关工程的推动落实工作。 

8.政务公开科: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行政科:负责区政府机关经费预算编制、财务管理工作,报送财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负责区政府办公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0.机关事务管理科:负责管理区级机关国有资产;区级机关公用房屋产权管理和修缮; 负责区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购置、更新、调配和维修管理; 负责区级机关办公场所的事务监督管理工作。

11.企业家服务科:负责联系、服务企业家工作,协调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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