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区医保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医疗保障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和平区医保局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扩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面,我局对照《和平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责任目标,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重点做好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相关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地将最新政策传递给辖区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居民群众,按要求及时更新机构信息。我局以和平区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主要途径,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单位基本情况、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基础资料和财务预决算等基本信息,注重信息时效性,第一时间更新公开内容。以提高部门行政效率,增加医疗保障工作透明度,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22年新增长护险相关政策等多条重大民生信息,因医保政策为市级统筹,区医保局无制定医保政策的权限,因此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积极通过邮箱、咨询电话、12345热线等多种方式提供政策解答,重点回应了群众关心的医保政策、医保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医保报销办理流程、异地就医、新增长护险办理流程、打击欺诈骗保等热点问题,同时通过医保定点机构走访调研、邮箱发放问卷、社区座谈等方式征求群众对医保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等方面存在不足。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我局将针对上述问题采取多项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领域,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