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和平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5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和平区卫生健康委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在上级信息公开管理部门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和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做好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在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内容包括疫情防控、疫苗接种、饮用水水质检验、行政处罚信息、卫生监督抽检结果等方面。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及时发布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便民服务的原则,高质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委办公室收集,各业务科室、各委属单位按要求上报。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登记审查,经分管或主要领导审核后签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区卫健委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2021年和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2021年制作健教展板3500余块,发放宣传折页10万余份,通过健康天津和平发布原创信息214篇,转发信息1256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充实了工作力量。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确保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也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与群众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不匹配,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着重进行改进:

(一)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着重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二)继续深入学习研究新《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应对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