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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4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统计局

2020年,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指挥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四个意识”,在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的大考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围绕打造法治政府系列任务,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统计为经济建设服务奋斗目标,严格落实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等项工作,实现了行政执法工作上水平上档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按照是统计局2020年工作要点,区统计局继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落实考核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监督问责,对照责任清单,立足统计改革,瞄准统计工作高质量开展工作,具体包括:一是、在规定在时限内完成各项统计法治任务,向社会各界以及各部门提供统计服务、为统计调查提供保障、为经济发展和领导决策提供详实依据。二是、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通过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止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三是、发挥统计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经济向高层次发展,发挥 “监测器”和“晴雨表”作用。

(二)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今年我局认真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切实做到“五个一”。按照要求主要领导带头共开展了8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学习;班子成员分别到区委党校针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内容进行宣讲;结合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全局处级领导全部深入社区进行普法,实现了社区普法全覆盖。另一方面,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按季度纳入党组会研究、落实的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学法、用法作规定动作常态化,并备有记录。同时作为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年度述职报告中专题总结法治活动。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自查、“七五”普法自查、全国统计系统大督察、市政法委对各区法治政府建设检查等活动中均显示出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规

今年,按照市局要求,一方面依法开展对全区统计上报单位实施日常检查监督,并及时做好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报告的撰写、报送、公开,执法文字、音像、图片等记录的存档等工作。另一方面组织“双随机”执法检查,全年共抽查上报单位37家,“双随机”检查30家,催报7家。其中对“双随机”检查中有明显问题的2家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待问题查清后将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做进一步的行政处罚。第三研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程序合法,方式合理,过程规范,科学合理执行行政执法检。

同时结合市统计局执法案卷评查要求,每年组织1次对上一年度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几年来,区统计局没有接到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也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结合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季度上报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同时,没有出现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情况,也没有需要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的情形。

(四)突出普法作用,实现普法执法共赢

今年我局把普法宣传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进行落实。一是利用各个活动时点进行组织。利用疫情防控、“我与宪法”主题学习、统计开放日、和平夜话、双万双服等题目,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民法典》以及《意见》《规定》《办法》部分内容和《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等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推向全区上报单位,全年制作普法宣传片2个,借统计开放日组织2场普法文艺演出,有效宣传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二是把统计普法引进社区、引进校园、传入区委党校。一年来全局5位处级领导分成分别深入64个社区、2个中小学、1个区委党校,分别对社区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社区居民、中小学生和机关干部进行普法教育。通过讲法,促进全社会能够知法、懂法、用法,营造良好的统计氛围,实现依法治国的最终目的。三是针对上报单位做好普法培训。今年利用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年报会、统计调研等形式进行普法,把普法与统计新体系、统计创新、制度创新结合起来,在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多下功夫,多场次演讲,全年召开普法讲座20场次,共涉及统计调查对象1700人以上,发放统计法宣传资料1700(套)。其中组织全局、统计管理部门普法培训会8次,受教育人数50人;向指定经济部门普法1次,15个单位出席。四加强干部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强能力的执法队伍。全局16名同志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统计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执法平台操作考核等专题培训,累计培训60学时以上,并全部考核通过,合格率达100%,1人考取国家级统计执法证。同时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没有发生扣分现象和问题。五把宣传工作贯穿在行政执法全过程。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高效廉洁是落实统计工作的重要环节。夯实统计工作的法治基础是关键,努力从源头上规范统计活动,提高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需要行政执法,还需要在执法过程中向被执法者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对那些拒绝调查、不配合调查或拒绝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单位和个人进行普法宣传,帮助他们学法、懂法、守法,正确运用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为促进法治社会建设打下基础。

(五)积极落实“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科学化公平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我局在落实“三项制度”过程中做到了职责清晰、程序规范、公正文明、效果良好。包括落实公示制度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统计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执法人员穿着统一的执法服装,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统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做到出示规范统一的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和取证清单等执法文书,以适当方式告知当事人开展执法活动的理由、内容、结果以及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相关内容。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执法检查信息上传至执法监督平台,2020年已上传37条执法检查信息,立案信息2条。包括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4台执法记录仪,1台笔记本电脑现场录入检查笔录并完成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实现了执法过程信息的科学收集、保存、管理。包括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指定局领导班子3位成员作为法制审核人员,专门负责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法治工作人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提交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2020年曾集体研究对2家统计数据严重不实的单位作出立案调查决定

(六)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实现执法合情合规

始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决策程序,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规范记录决策的全过程。坚持对处理违法企业裁量以及办案流程的集体研究决定。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是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随着形势的变化涉法种类、法律条款、法律适用范围等都发生了改变,需要对法律法规内容重新学习,主动学习积极性欠缺,培训跟不上,影响到执法效果不理想。

二是统计执法要坚持常态化,需要各相关部门联合落实。随着依法治国工作的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比如在处理统计违法案件过程中需要向多部门上报、审核、公示等,所以今后要加强各部门应相互沟通,形成合力。

三、明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十四五”时期统计制度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及和平区委、区政府“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任务要求,按照市统计局要求,全面提升统计系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继续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及统计开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宪法日的教育仪式和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民法典》、《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及相关的法规条例,教育引导统计上报单位知法守法、学法用法。坚持学教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健全守法信用记录,完善统计系统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二是继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要认真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关注舆情。同时,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之前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尽力邀请专家参与论证,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三是针对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一方面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另一方面要扩大执法队伍,力争有更多的同志取得国家级的统计执法资格,第三是坚持执法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学习,保障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学时,强调培训作用,强化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精湛、遵法懂法、服务为民的统计执法队伍。

四是突出统计执法作用。做好与相关部门集中会审等日常监督工作,加强与纪检、督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协作,强化统计督察结果运用,形成监督合力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性抓手,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彻底杜绝各种统计造假、数据作假。严查统计造假、数据不实和干扰统计活动的现象,严惩故意违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实现法治政府做出努力。

五是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树立统计权威性,继续推进统计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在开展普法宣传中增加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案例警示教育等力度,强调教育效果,不断构筑源清流洁、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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