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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

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和平区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作出一系列工作部署,局内各部门认真落实,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及时有效公开政务信息。2023年,我局围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实施政府公开条例,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管理、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2023年我局公开信息162件,其中政府网站40件,环保工作信息122件,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请求5件,已按要求进行回复,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调整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有序开展,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科室责任制度和信息员制度,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和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保障各类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三是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内容核查制度,逐级审核,先审后发。同时,制定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区有关规定做好政务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和主动回应力度,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政策和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民互动的作用,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强各部门对接,明确各个方面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细则,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与指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例会,加强交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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