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签发人:郑伟铭
——2021年6月29日在和平区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和平区审计局局长 陈青松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作关于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0年,我区审计工作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为促进全区各项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积极的审计支持。
一、关于2020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自2021年4月2日起,对我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此次审计除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外,还利用联网数据对我区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及部分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区财政局及有关单位提供了相关会计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0年1月7日经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批准,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9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25000万元。2020年12月30日经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2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70000万元。
区财政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反映,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03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2%,比上年下降14.59%。
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95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0%,比上年下降9.70%,主要支出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893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45084万元;
教育支出148888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4158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7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9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3195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580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43080万元;
农林水支出33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22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74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73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37万元;
其他支出2662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5613万元;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万元。
(二)关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3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4763万元,上年结余5768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13187万元,减去上解市级支出94172万元,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4717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69528万元,总财力与支出相抵,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关于区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20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8911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6760万元,上年结余15万元,从区住房建设委调入付专项债的利息和发行费资金234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7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上级支出7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1662万元。
(四)关于区级国有资本运行情况
我区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68万元,年终结余23万元。
(五)关于区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0年我区新增政府性债务61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00万元,专项债务60000万元)。截至2020年末我区共有政府性债务301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1700万元,专项债务120000万元)。
二、关于2020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平稳,基本完成了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和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下列信息外,未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经法规的其他问题。
三、关于2020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经审计,我区未按规定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毕。区财政局已分别制定《和平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试行)》和《和平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试行)》。
(二)区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净结余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经审计,截至2020年末区卫生健康委存在已完结项目资金净结余未及时上缴区财政的问题,金额合计14.50万元(其中:一次性救助金1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金4万元,慢病经费0.50万元)。
(三)区热力公司收到专项资金未专户储存
在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中发现天津市和平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至2020年共收到中央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补助资金396万元,其中324万元未存入专户。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情况
经审计,2020年我区新增财政暂付性款项60309.93万元,为同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10.84%,超过《天津市财政暂付性款项清理消化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2019年以后新增形成的暂付款项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同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5%”的要求。此事项风险性在于如不能及时消化会造成往来款长期挂账,而消化其规模则会加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五、改进和加强管理的措施
关于2020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向区政府报送了审计结果报告并提出了审计建议。
(一)关于未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问题,要求区财政局在完善相关制度基础上,认真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非税收入管理。
(二)关于项目资金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区财政局及时监督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精准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项目资金净结余及时上缴区财政。
(三)关于新增财政暂付性款项超过规定上限的情况,要求区财政局严格控制财政暂付性款项规模,积极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在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上,严控收支临界点,严判刚性支出,严把支出关口真过紧日子。
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区政府第169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汇报,分别提出以下要求,一要端正思想态度,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把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查短板、补漏洞、提水平的过程,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预算单位要认真对待,主要领导带头严抓细管,在确保审计问题应改尽改的同时,从“人事因制”上查找根源,坚决杜绝一些问题“年年审、年年犯”。二要注重自身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各预算单位要对照国家和我市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制定完善符合部门工作实际,可细化、可量化的财务管理制度措施;要强化制度执行,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到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科学编制预算,加强绩效考核,提高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三要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和防范问题发生。区财政局要对全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防止财政资金在各部门置留结存。区审计局要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督促各单位规范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各预算单位要主动配合开展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和有效纠正。四要聚焦主责主业,围绕促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加大审计频次和力度,进一步提高审计全覆盖质量,围绕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增效、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强化底线意识抓审计。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打造审计铁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圆满完成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履行好法定职责。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