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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审计局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本级预算执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签发人:陈宇

——2020113日在和平区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和平区审计局局长马洪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关于2019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区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汇报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求区财政局牵头整改,区财政局要加强对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方面的指导和监督,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二是要求区财政局及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对报告涉及到的预算单位要做到立查立改,整改落实到位,从人事因制上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三是创新审计理念,提升审计整体效能,要深化审计改革,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形成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的整体效益。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债券资金在项目单位滞留,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区住房和建设委因棚改项目还未完结,尚有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产生,经与区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资金为棚改专户专用,等项目完结完成决算后将剩余款项再依规处置。市财政局答复我区尽快按照专项债使用要求做好棚改专项债项目结算工作,完毕后结合我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综合研判。如确需使用剩余资金,则调整资金使用方向,上报市财政局审批后继续使用;如无法尽快使用剩余资金,则将剩余资金及时上缴市财政局统筹安排。

    区教育局已上缴区财政一般债310万元。剩余一般债资金将随着工程进度进行付款。

   (二)2019年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提升改造项目付款进度缓慢

    和平区2019年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提升改造项目共分7个标段开展,区住房和建设委分别与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根据各合同签订的付款条款,按照当前工程进度最低应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实际付款进度均慢于其相对应合同支付条款的约定。

    按照要求,区住房和建设委尽快落实工程资金,年底前完成结算。

   (三)部分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填报不完整不准确

2019年小白楼街道办事处等2家单位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未在部门决算报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中进行填报,南营门街道办事处等4家单位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在决算报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中科目填报不准确。

小白楼街道办事处等6家单位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统一要求规范准确填制部门决算报表,保证财政资金核算真实准确。

    三、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从审计回访情况看,2019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较好,报告所反应的问题得到了纠正或正在整改之中,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狠抓落实,确保对正在整改之中的问题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要增强主责意识、红线意识、建章立制,强化纪律约束,堵塞管理漏洞,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要加强审计成果运用,明确审计机关的监督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立足于整改,持续加大跟踪审计力度,打通审计成果运用的最后一公里。要继续科学编制安排预算、加快盘活存量资金,防止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审计部门要继续完善审计整改机制,通过台账管理、跟踪核查、约谈提醒、通报追责等方式促进问题整改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打造审计铁军,要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圆满完成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履行好法定职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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