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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司法局关于调整二级调研员刘海光等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3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

和平区司法局关于调整

二级调研员刘海光等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局各部门及直属单位:

 经区司法局党2022年第四十二次会议研究决定

 二级调研员刘海光同志协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有志同志负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牛毅同志协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有志同志负责律师工作科工作,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王芳同志协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学军同志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科、行政执法监督科工作,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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