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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司法局关于就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

发布日期:2021-09-26    发布者:区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全市有效实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法规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函》的要求,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经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同意,区司法局认真开展了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清理工作已全部结束。经各部门梳理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清理出全区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废止相关处罚、处分规定以及将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挂钩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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