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丨  关爱版

和平区司法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2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

和平区司法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区人民政府:

2020年,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分解表》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职责,夯实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及时归集执法信息,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队伍情况

    目前和平区司法局共有执法人员5人,法制审核人员2人,2020年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重新改版上线,区司法局积极支持执法人员及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集中线上、线下培训,参与统一线上测试。目前5名行政执法人员及2名法制审核人员均已参加执法培训与考试,测试结果合格。这7名同志在各自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成为我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合法合规的人员保障。

    二、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目前和平区司法局主要对辖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中心及公证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保证两名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过程实现全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对执法过程及执法结果及时上传至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公示。2020年我局共对28家律师事务所开展了日常执法检查、在全区开展依法规范执业专项治理活动。受理投诉案件6件,现已办结4件。对4家鉴定机构及95名鉴定人进行实地检查,抽查公证案卷968本。同时我局充分利用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注重对重大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工作,2020年共计开展法制审核26件。

三、行政处罚及复议应诉情况

2020年度我局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所办理的行政执法及投诉处理过程中涉及行政复议7件,其中涉及司法鉴定事项5件、公证业务1件、律师业务1件,7件复议案件中被上级复议机关维持4件,撤销3件;行政应诉1件,涉及司法鉴定事项,当事人撤诉结案。在办理复议及应诉案件过程中,区司法局以更加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精神不断修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

    四、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积极配合天津市司法局、和平区委网信办等各部门关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天津市“互联网+监管”平台以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等平台的日常报送和维护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及时公示,政府资源信息融通共享。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做好执法信息归集工作,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能力,争取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水平。



和平区司法局      

2021112日     

















3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