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欢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9 11:10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欢任职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欢任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挂职,1年)。
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2022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
名 称: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欢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20101000141014L/2022-00012发布机构 :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和平政人〔2022〕9号主 题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文日期:发文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欢任职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欢任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挂职,1年)。
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2022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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