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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1-09-28    发布者:和平人社局

办公室(法制科)负责局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保障机关日常运转。负责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法制、普法、依法治区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窗口建设和服务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科。负责党建、纪检、宣传等党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财务科。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负责会计档案定期整理归档。负责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和计划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建账工作,协助做好固定资产清查

就失业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参与拟定区域就业规划,健全区域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失业职工的审核、登记、补贴发放工作。负责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核、年检及报批工作。

职业技能建设科(区职称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宣传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法规推动职业技能培训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年度检查评估工作和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改革事项。负责创新型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规范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负责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负责推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保险管理科。负责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在本区各单位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医疗(康复)政策,负责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

产业园管理科。负责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拟定人力资源服务业规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培训工作。负责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配和聘用合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申诉和培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及离休生活待遇政策落实和管理服务工作

创业服务科。负责落实创业政策,承担创业指导、项目推介工作。负责政策制定扶持创业和带动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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