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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和平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5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和平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2022425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和平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区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对天津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紧扣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大力推进社区治理、社会救助、为老服务、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民政工作高质量创新发展,为加快推进和平区“两高三化”建设贡献民政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焦迎接党的二十大,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领导

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建设,通过定期研判,防范风险,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视察天津、亲临和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在落实党中央及市、区委民生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中践行“两个维护”。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干部选拔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重点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将年轻干部放在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锻炼,推动干部队伍健康有序发展。

(二)全面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学习,进一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准确理解把握“两个确立”的政治要求和实践要求,不断强化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聚力党的二十大,深入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宗旨作风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经过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落到实处。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切实用《条例》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持续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抓好警示教育,多措并举增强廉政教育实效,引导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重事功、练事功、善事功,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聚焦精细治理,实施社区治理和谐共治行动

坚持以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社区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四)全面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统筹社区金牌讲师、高校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多方师资力量,采取“沉浸式”教学形式,通过组织第六届社区工作者高级研修班、业务技能比武竞赛、“老带新•传帮带”社区金牌讲师话方法系列活动,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胜任本职工作、用创新方法解决问题、运用社会工作知识解决问题、群众工作、综合工作等的五种能力。开展“社工成长计划”项目,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通过率。贯彻落实好《和平区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八条措施》,会同组织部门做好2022年度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提升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组织和平区第十三届“群众信任的好书记好主任”、“群众满意的好社工”评比活动,扎实做好季度“最美社工”评选活动,营造拴心留人、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发挥社区居民自治功能

巩固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成果,落实资格审查制度,指导各街做好居民委员会届中补选工作。会同组织部门持续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社区精准开展服务居民活动。持续推广使用居民公约、楼门公约,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组成人员条件、设立产生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事务。持续深化“和谐特色楼门”建设,通过社区申报、街道自查、区民政局现场检查,评选出10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示范楼门”,进一步丰富楼门居民自治的形式和内容。

(六)持续提升旧楼区管理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做好旧楼区日常检查反馈、整改验收等工作。定期组织企业开展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培训,让服务企业学有样板、做有标准;完善奖惩机制,压实企业责任,进一步提升管理质量;进一步明确街道的职能定位,压实街道管理主体职责,指导街道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考核的工作力度;加大检查通报、督导调度的工作力度,及时约谈管理不善、整改不力、治理效果差的街道,促进旧楼区长效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三、聚焦兜底保障,实施社会救助精准高效行动

全面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落实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兜底生活保障。

(七)精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保障制度的落实,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月完成保障金、价补联动补贴等各类资金的发放工作;坚持复审工作与《关于实行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的有效结合,推动动态管理工作的落实,保障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持续开展各项救助活动

落实“两元三级”长效社会救助机制,完善节日救助、时令救助和专项救助三类救助模式,全年开展春节救助、秋季助学、冬令救助等8项主题救助活动,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制度化进程。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整合区、街、社区三级救助网络,做好“救急难”及支出型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采取转介、转办的方法,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持续做好走访核查摸排工作,对居住在和平区的低保、低收入等困难群众实施全覆盖走访,按照每月不低于30%的入户比例落实新申请对象的核查工作,确保动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九)扎实推进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工作

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经办人员能力和水平。做好区、街工作衔接,保障街道每月25日前提交报备表和花名册,确保每月资金10日前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推动“金民工程”顺利上线使用,加大对街道系统使用人员培训力度,实现新旧系统的顺利切换。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街道落实主动申报、长期公示、档案管理、年度复审等各项工作,采取民政局抽查、街道互查等方式按季度对各街道新办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审核工作规范准确有效推进。

(十)积极推进“一卡通”管理改革工作

严格落实市、区“一卡通”管理改革工作要求,通过加强政策培训、确定补贴对象、社保卡办理及金融功能激活等有效举措,推动建立健全资金发放台账、完善发放手续、统一发放资金、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等环节和流程,确保“一卡通”管理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各项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十一)深入开展住房保障核对工作

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收入、财产核定条件,通过加大对区、街两级住房保障收入核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各类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财产核查工作规范准确。

(十二)精心落实社会福利制度

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建设,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精准落实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落实残疾人福利制度,强化与区残联、街道的沟通协调,及时完成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积极探索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推动跨省通办工作落实到位。

(十三)精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助工作

发挥主体职责,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依托区、街、社区三级网络加大对繁华地区、海河沿线等重点点位的巡查力度,共同做好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劝导救助、转介安置等工作,防止极端事件的发生。落实冬季送温暖工作,做好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救助,避免冻死、冻伤等事件发生。

四、聚焦普惠共享,实施为老服务提质扩容行动

围绕做好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总结工作,以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化运营、家属尽责、社会组织协同为目标,以“一个支撑、四个支点”为抓手创新为老服务工作。

(十四)创新创优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多渠道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在已建成4家“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再建成12家“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大力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通过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养老服务签约,新增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00张,不断满足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十五)通过平台支撑发挥好“和悦家”综合养老服务基地作用

做实中华遗嘱库遗嘱服务、适老化产品体验及租赁等多项新兴养老服务,为和平区老年人提供认知障碍评估筛查、认知障碍早期干预、社区团队培育等服务不少于1,000人次,宣传覆盖不少于10,000人次。以家庭养老支持能力、养老岗位实务能力、养老项目组织能力、养老产业促进能力“四项赋能”为工作重点,打造智慧养老服务、助老组织孵化、养老服务监管、新兴养老服务、养老产业推广“五个平台”。

(十六)通过“531”持续完善“8910”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以“五件套、三平台、一热线”为切入点,加快建设“8910”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将“居家卫士”五件套设备由2G更新为4G,覆盖全区2,500名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提供24小时红外、煤气、烟感等安全监护,确保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老年人家属发出报警,实现家属-网格员-应急队员联动响应。畅通24小时“8910热线”,与100家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方便老年人一个电话对接各类养老服务资源。

(十七)突出监督监管持续推进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老人家食堂建设

整合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人家食堂资源,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委托运营,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咨询、老年助餐、文娱活动、心理慰藉等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准入退出和奖优惩劣机制,确保每月检查1次、暗访2次。完善运营补贴机制,根据考核成绩奖优罚劣,末位淘汰不少于2家日间照料中心。

(十八)完善“五位一体”持续推进“爱接力”志愿助老

积极构筑养老机构“专业助老”、社会组织“项目助老”、志愿组织“团队助老”、志愿者“结对助老”、慈善公益组织和爱心企业“慈善助老”的“五位一体”志愿助老模式,努力实现助老可接力、爱心可储蓄、时间可流通、服务可提取,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志愿互助”的志愿助老新格局。

(十九)通过“三个一策”推进适老化改造进小区、进楼门、进家庭

摸准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各种需求,逐步推进适老化改造进小区、进楼门、进家庭,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重点打造朝阳里、文化村、开封道3个适老小区,形成适老小区建设示范效应;安装适老化扶手达到1,800个;对符合条件的200户重度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二十)抓好协同共建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落实养老服务人员培训计划,链接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大学等专业院校和相关培训机构资源,针对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服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不少于10期的养老服务能力培训。评选10名“金牌养老护理员”,发挥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标杆效应。畅通养老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

五、聚焦共建共享,实施社会事务创先争优行动

优化管理和服务,切实发挥好婚姻、殡葬、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二十一)严格规范婚姻殡葬工作

按照“一制三化”要求,强化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工作,持续开展办事群众“好差评”评判制度,进一步提升为民窗口服务水平。通过政策咨询、颁证仪式、婚姻辅导、法律科普等多种方式,引导婚姻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期间开展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加强殡葬执法,严格清理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市场。做好丧葬补贴资金核实拨付工作,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二十二)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年检、评估、撤销工作,引导社会组织签订《诚信自律承诺书》,对于活动异常的社会组织建立异常目录;开展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约谈工作,落实社会组织负责人谈话制度,对新登记成立及新认定的社会组织加强监管;开展系列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提升社会组织依法合规开展社区服务的自觉性,实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三)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持续打造具有和平特色的“1+1234”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模式,开展好社会组织“使命之路”惠民生实训课题和养老服务课题,孵化培育10家公益型社会组织,平均每个社区的社区社会组织数量不少于15个;精准对接社会需求,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领域继续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开展文体团队升能计划,引导文体类社会组织实现自益—互益—公益的转型;总结好试点经验,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更好发挥在推动基层社区治理中的作用;组织好2022年社会组织服务民生百场专项活动,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二十四)创新发展社区志愿服务

坚持“突出重点项目、努力精耕细作”指导思想,深耕志愿服务“龙头”项目,进一步做实做细“关爱老雷锋”“爱心助空巢”“关爱新市民和流动花朵”“爱我家园”等服务项目;落实“五访、五送、五知道”要求,深入开展志愿助老活动,对高龄、体弱、困难、空巢、独居老年人扩大结对帮扶范围,实现有需求老人应结尽结;通过筹建“管家团”队伍、提升专业化能力、引入资源和人才、完善工作机制等举措,全域推广“小巷红管家”项目;围绕“和平志愿者献礼二十大”、“喜迎盛会再奉献”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营造迎庆二十大、献礼二十大的浓厚氛围;探索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积分兑换等激励保障模式,为社区志愿服务的持续创新发展注入活力。

六、聚焦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民政履职能力

(二十五)持续强化机关法治建设

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服务范围、权利义务及内部流程,发挥法律顾问最大效能;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开展专题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推进“八五”普法宣传,加强执法监督数据平台推进,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二十六)持续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强化底线思维,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强化安全民政建设,加强行业监管指导,做好消防、食品、网络、保密等安全管理,完善风险排查防控机制。

(二十七)持续强化民政基础工作

持续深化民政领域“一制三化”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操作规范;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发挥自身优势,搜集招商线索;持续做好创文、创卫、创建食品示范区、创建健康城市、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巩固健康机关建设、无烟机关建设、平安建设、垃圾分类等系列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意识,严格落实零基预算,强化各项资金监督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执行清点盘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建议提案办理、后勤保障等工作,不断提升机关服务效能和水平。

(二十八)持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

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完善防控工作方案,严格加强内部管控,强化应急处置预案,持续开展局机关、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民政服务机构等重点点位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完善各项预案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从严从紧抓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养老机构安全稳定。持续提升防控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提高婚姻服务窗口管控水平,落实受疫情影响特殊群体救助工作,指导、督导和检查社区落实疫情防控管控工作,落实对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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