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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24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区委、区政府:

2021年,和平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聚焦群众关注,认真履职,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推进了民政工作的依法开展、健康发展。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依法执政,做好普法工作。健全完善“三项制度”,有效规范民政执法工作程序;严格按规定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未出现向刑事司法部门转递涉刑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等情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民政工作职责,深入组织开展“和平夜话”《民法典》进社区、志愿者学《民法典》、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多主题、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落实执法责任,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发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区民政局严格按要求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平台信息维护、平台依据关联、执法信息上传等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按规定及时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完善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完整。对执法记录材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做到归档完整。

(三)健全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采取日常咨询、专题研究等方式,及时提供与民政业务相关法律咨询、业务指导等法治工作服务;落实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行政检查事项上传执法监督平台。将社会组织年检、殡葬执法情况,冒领、骗取低保,养老机构违规经营,违法从事遗体运送、存放等行政执法情况上传至全市执法监督平台,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四)健全制度制定与执行。对照《和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监督管理规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严格按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文件制定之后,广泛面向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部门征求意见,同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面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根据各方意见反馈,区民政局对制度文件进行再修改完善。文件定稿后,向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和区委常委会审议,向区司法局等部门进行发文备案。

(五)研究维稳工作,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维稳工作,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为老服务等领域进行排查,切实把问题抓在手、工作摆上位,措施落到底;安排专人入驻矛调中心,积极引导信访下行;在国庆、五一等重点节日期间,加大排查力度,盯紧重点领域、人员,加强重点稳控工作,不断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落实《和平区民政局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主要领导主持召开18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等相关内容,专题研讨区民政局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等重要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任务目标。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法律素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邀请局法律顾问、区委党校老师为民政局全体干部分别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等专题讲座,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和水平;全体干部按时完成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学习,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储备,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三)加强贯彻落实,积极推动落地。区民政局注重用法律法规武装头脑,积极推动法治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走进和平区委党校解读新出台《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落实《民法典》离婚冷静期规定,实行婚姻登记全市跨区域通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针对新修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积极协调36个职能部门,成立了和平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和平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筹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殡葬执法,严格清理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营造文明祭扫氛围。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共同推动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创建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的力度不大、受众范围不广,平时大家忙于业务,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关注比较少,崇尚法治的氛围不浓。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的意识不强,存在对民政法律法规及相关执法程序不够精通,新法适用不够灵活等问题。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近年来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但是机构改革后,区民政局受编制紧、人员少的因素影响,法制科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且执法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与日益繁重的行政执法任务不相适应。

四、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好党中央决策和市、区部署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为和平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贡献力量。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加强教育培训,拓宽普法渠道及内容。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

(三)加强普法教育,推动法治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全体干部必修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加大执法对象普法力度;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并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202112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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