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关于印发《2021年和平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5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和平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2021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和平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对天津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紧扣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以和平区“提士气、勇担当、开新局,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动员部署会为动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大力推进社区治理、社会救助、为老服务、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民政工作高质量创新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全力打造“五个高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标志区贡献民政力量。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为促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领导

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建设,通过定期研判,防范风险,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视察天津、亲临和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在落实党中央及市、区委民生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中践行“两个维护”。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干部选拔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重点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将年轻干部放在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锻炼,推动干部队伍健康有序发展。

(二)全面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宣传五中全会精神及市、区委全会与全市群众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结合起来,把握新内涵、新部署、新要求。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精心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坚持并完善“每日一学”“每周一考”“每月一研讨”“每季度一汇报”学习机制,推进党员教育形式多样化。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作风教育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切实用《条例》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动员会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抓好警示教育,多措并举增强廉政教育实效,引导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重事功、练事功、善事功,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持续开展“和平夜话”实践活动

贯彻全市群众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制定《和平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平夜话”实践活动的工作机制》,采取处级领导干部包联困难户、党员干部编入包联网格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入社区、服务群众。将全局党员干部分成小组深入全区各个社区,每周采取电话微信、走访调研等形式,宣讲政策,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作用,定期向社会组织宣讲,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每季度开展一次“向群众汇报”活动,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代表汇报民政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二、坚持“精准精细”,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发展

紧扣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下大力气推动社区治理与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扎实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配合组织部门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对“两委”班子职数进行核准,定期统计汇总各街道换届进展情况及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结构。科学制定《和平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选举规程和各阶段工作,抓紧盯实宣传准备、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正式选举等关键环节,指导街道社区依法依规依序开展换届选举。统一规范社区工作职责,为换届后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依托社工学院,扎实做好分层次、分条口业务培训与基本素质培训相结合的集中培训,高级研修班与金牌讲师评选相结合的深度培训。选拔出10大社区金牌讲师,向广大社区工作者传授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居民自治、为民服务、消防御险等方面的经验,达到互帮、互助、互促的目的。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发挥社工之家作用,继续在社区工作者中开展心理咨询、健康指导等关心关爱活动。扎实开展“双十佳”评比与业务考核相结合的评选表彰,激发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七)切实发挥社区居民自治功能

继续做好万户居民社区服务需求问卷调查活动,指导社区精准开展服务居民活动。持续推广使用居民公约、楼门公约,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组成人员条件、设立产生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事务。持续深化“和谐特色楼门”建设,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评选出10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示范楼门”,丰富楼门居民自治的形式和内容。

(八)持续提升旧楼区管理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做好旧楼区日常检查反馈、整改验收等工作。定期组织企业开展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培训,让服务企业学有样板、做有标准;完善奖惩机制,压实企业责任,进一步提升管理质量;进一步明确街道的职能定位,压实街道管理主体职责,指导街道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考核的工作力度;加大检查通报、督导调度的工作力度,及时约谈管理不善、整改不力、治理效果差的街道,促进旧楼区长效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三、坚持“兜底保障”,促进社会救助规范有力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两元三级”长效社会救助机制以及临时救助、财产核查、社会福利等制度的落实落地,为全区困难群众提供兜底生活保障。

(九)精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保障制度的落实,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月完成保障金、价补联动补贴等各类资金的发放工作;坚持复审工作与《关于实行城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的有效结合,推动动态管理工作的落实,保障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十)持续开展各项救助活动

落实“两元三级”长效社会救助机制,完善节日救助、时令救助和专项救助三类救助模式,全年开展春节救助、秋季助学、冬令救助等8项主题救助活动,规范活动时间、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进一步推进制度化进程。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流程,确保因遭遇突发事故、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坚持在重大节日、重点敏感时期开展矛盾排查,对遭遇特殊生活困难或救助政策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家庭或群众,发挥区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作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标准实施救助,预防缠访、集中上访等事件的发生。

(十一)扎实推进购买服务机制建设

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精神,探索建立分级管理制度。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低保、低收入救助对象中的人户分离家庭实现走访全覆盖,推进社会救助由物质救助向生活照料等服务性综合救助的转变。

(十二)深入开展住房保障核对工作

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收入、财产核定条件,通过加大对区、街两级住房保障收入核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各类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财产核查工作更加细致准确。

(十三)精心落实社会福利制度

完善困境儿童工作机制建设,落实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落实残疾人福利制度,强化与区残联的协调,及时完成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

(十四)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能力

根据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安排,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发挥主体职责,做好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认定、劝导救助、转介安置等工作。落实冬季送温暖工作,避免冻死、冻伤事件发生。

四、突出“普惠共享”,引导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落实落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要求,以第五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平区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具有和平特色的养老服务新机制新途径新方式,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五)推进养老床位稳步增长

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扶植社会力量利用闲置办公用房兴办养老机构,再建1家养老机构。积极推进“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建设,新建1家“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稳步推进家庭床位建设,为失能、半失能老人签订服务协议,提供入户延伸服务,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00张。2021年,全区确保增加养老床位200张以上,支持养老机构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服务,打通和平区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十六)建设区级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基地

建设和平区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基地,构建“智慧政务、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产品”四大平台。一是智慧政务平台,建设养老成果展示区和综合服务接待区,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等服务。二是智慧管理平台,通过线上“养老地图”实现养老资讯、照护项目、志愿服务统一发布、实时对接。三是智慧服务平台,建立和平区居家养老应急呼叫服务三级平台,确保有需求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四是智慧产品平台,建设智慧养老体验区、适老化设备租赁区、康复训练功能区,大力扶持智慧型养老产业发展。

(十七)提升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服务水平

通过“和平夜话”实践活动、万户居民问卷调查等载体,摸准老年群体各种需求,实现资源与个性需求的精准对接。出台《和平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监管细则》,厘清区、街道、社区三级责任,加强第三方监管,鼓励运营主体积极开发市场资源,实现“1个平台+N个服务主体”运营模式。推动社会组织有效融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积极培育养老服务项目,通过项目化运作、品牌化引领,提升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八)构建老年人应急呼叫服务全覆盖三级平台

出台《和平区关于推进老年人应急呼叫服务全覆盖三级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升级和平区居家养老应急呼叫服务中心,明确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家庭责任,打造区、街、社区三级老年人应急呼叫服务平台,建立“日常服务不出社区、紧急事项协同出动、三级平台共同保障”工作机制,确保居住和平区有需求的老年人全部纳入应急服务范围,全面提升和平区老年人安全保障能力。

(十九)推进适老化改造工程

出台《关于和平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家庭主动”的模式,在部分街道试点开展面向老年人家庭的居室环境适老化改造,鼓励社会不同主体参与到家庭适老化改造、适老性产品安装等服务中,不断满足以老年人居家生活、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的宜居养老生活。2021年底,确保我区适老化扶手达到1000个,每个街道建成一个“适老小区”。

(二十)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出台《和平区老人家食堂监管细则》,实行运营考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提高养老助餐服务水平。引进具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养老服务经验丰富的品牌服务商,形成连锁化、品牌化的老年助餐运营格局。加大老人家食堂宣传,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置、外送及集中用餐等服务。

(二十一)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依托天津职业大学等职业院校,建立养老服务培训基地,推动和平区养老机构护理员全员培训,每年不低于40学时。指导养老机构建立“首席养老护理员”等护理员培养制度,发挥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的标杆效应。通过公益创投方式组织专业机构对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属开展照护培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

五、突出“共建共享”,推动社会事务服务更具活力

优化管理和服务,切实发挥好婚姻、殡葬、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等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二十二)严格规范婚姻殡葬工作

组织开展婚姻登记员岗位培训,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等新政策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婚姻登记全市跨区域通办政策,按照“一制三化”要求,完善7*24小时预约服务工作,持续开展办事群众“好差评”评判制度,进一步提升为民窗口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殡葬执法,严格清理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在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节点开展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做好丧葬补贴资金核实拨付工作。

(二十三)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年检、评估、撤销工作,引导社会组织签订《诚信自律承诺书》,对于活动异常的社会组织建立异常目录(黑名单);开展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约谈工作,落实社会组织负责人谈话制度,对新登记成立及新认定的社会组织加强监管;开展系列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强化遵纪守法意识,提升社会组织依法合规开展社区服务的自觉性,实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四)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

充分发挥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职能,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在和平区兴办社会服务机构,加快培育扶持养老助老类、公益慈善类、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全年面向全国孵化培育引进不少于20家社会组织。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一步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出台《和平区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实施意见》,发布2021年度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蓝皮书。开展50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领域的公益创投项目,举办公益创投大赛和“星耀我社区”点子大赛,设立“社会组织使命之路—为老服务专题”, 实施“社会组织助老”专项行动,为居民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社区服务。

(二十五)创新发展社区志愿服务

持续开展10大社区志愿服务项目。深化“爱心助空巢”志愿服务项目,开展“爱接力志愿助老”专项行动,摸准服务对象需求,扩大低龄志愿者队伍结对范围,实现高龄、体弱、独居等有需求的老人应结尽结,通过“早看窗帘晚看灯”“五访五送五知道”等途径织密织牢老人防护网。做好志愿服务时间记录和积分兑换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年底前形成比较完善的经验做法,并在全区推广。做好第26届社区志愿服务先进评选工作,开展好“关爱老雷锋”项目,通过新闻媒体、公众号等大力宣传报道社区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事迹,弘扬奉献精神。

六、突出“管理服务”,提升民政履职能力

(二十六)持续强化机关法治建设

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服务范围、权利义务及内部流程,发挥法律顾问最大效能;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开展专题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推进“八五”普法宣传,加强执法监督数据平台推进,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二十七)持续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强化底线思维,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强化安全民政建设,加强行业监管指导,做好消防、食品、网络、保密等安全管理,完善风险排查防控机制。

(二十八)持续强化民政基础工作

持续深化民政领域“一制三化”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操作规范;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发挥自身优势,搜集招商线索;持续做好创文、创卫、创建食品示范区、创建健康城市、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巩固健康机关建设、无烟机关建设、平安建设、垃圾分类等系列工作,把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出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树立过紧日子意识,严格落实零基预算,强化各项资金监督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执行清点盘查机制;进一步推进档案、信息报送、公文处理、后勤保障等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机关服务效能。

(二十九)持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

紧盯疫情防控形势新变化,及时调整更新防控措施,完善防控工作方案,严格加强内部管控,强化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养老机构、机关单位、孵化中心等重点点位实现排查全覆盖,不断完善升级防控措施。持续提升防控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提高婚姻服务窗口管控水平,落实受疫情影响特殊群体救助工作,指导社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对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