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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和平区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8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各有关单位:

现将《和平区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

20231128

(联系人:韩磊;联系电话:23451311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婚俗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和平区的婚俗改革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以及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文明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津民发〔20231)文件精神,和平区拟申报天津市婚俗改革实验区。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接续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大力倡导文明婚俗新风,主动培育健康婚恋观念,以夫妻和美、家庭和睦助力社会和谐,为加快建设两高三化新和平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把婚俗改革列入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安排,列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要指标,以满足居民群众对婚姻服务的多样需求为目标,以增强婚姻登记机关的综合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婚俗文化建设与氛围营造为重点,以和和美美平安喜乐——情定和平为主题,从建立健全婚俗改革体制机制、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培育健康向上的婚俗文化、开展婚俗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为天津市推进婚俗改革贡献和平智慧。

三、主要任务

(一)探索党建引领婚俗改革模式。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婚俗改革的新模式、新思路、新举措。

1.成立由区领导担任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和平区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民政局)

2.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区、街、社区三级联动机制,打造集沟通联络、发现问题、信息归集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指挥调度中枢。(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3.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婚俗改革主题培训。(区民政局)

4.筹建和平区婚俗博物馆(婚姻文化馆)。使用声光电、多媒体、雕塑、场景复原、三维成像、实物、图片等方式,介绍天津地区近百年来的婚前礼俗、正婚礼俗、婚后礼俗、特殊婚俗等,弘扬传统文化,反映时代变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文化和旅游局)

5.建立大龄未婚青年数据库。摸清全区大龄未婚青年基本情况,因人施策、多方发力,采取联谊交友、婚恋讲座、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等方式,破解联姻难题。(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建强婚姻登记机关。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

1.完善登记大厅内部登记、婚前筛查等功能区设置,提升图像采集、人脸识别、指纹比对、人证核验等功能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为有需求的婚姻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3.建立一次性告知机制,推出发放一张婚俗改革倡议书,观看新婚一堂课、送出一封幸福婚姻信笺等特色服务,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的仪式感和温馨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4.深入推动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5.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采取专题讲座、参观见学等方式,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掌握法律法规、规范服务流程。(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构建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1.倡导和推广中华传统婚俗文化,美化婚姻登记、颁证场所环境设施,设计文化内涵丰富的颁证词和传统婚书,提升领取结婚证的仪式感。(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设立特邀颁证员。邀请党员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道德模范、最美家庭、金婚老人、优秀退役军人等杰出人物担任结婚证颁证员。(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总工会)

3.设立特色颁证日。利用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中国传统节日以及三八五一5.20”、“八一十一等特殊时间节点,在五大道、泰安道、民园广场、津湾广场等特色地点,开展特色颁证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五大道地区管委会)

4.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婚事新办、移风易俗。开展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嫁娶事宜规定的宣传、报备、检查,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做婚事新办、勤俭节约、树文明新风的表率。(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5.把文明婚俗文化融入口袋公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及和平重要旅游资源等载体。(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五大道地区管委会)

6.全面宣传、推广简约婚礼、随礼封顶等制度,把文明节俭办婚事纳入所有市民公约,组织酒店、餐饮、婚庆等企业签订行业自律公约,严控婚事活动标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创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建立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探索法律咨询+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婚姻家庭”“志愿服务+婚姻家庭等多元化联动模式。

1.建立和平区婚姻家庭服务中心。通过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孵化和培育为婚姻与家庭关系提供服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强化婚姻家庭辅导专业化队伍建设,开展婚前辅导、离婚劝导、矛盾调解、危机处理、婚姻家庭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2.建立婚俗改革宣传志愿服务队。邀请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等,组成志愿服务宣传队,走进社区开展家庭教育、反家暴教育、恋爱婚姻观教育、生活减压和社会支持等预防性专业服务和宣传。(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

3.经常性开展银婚、玉婚、珍珠婚等纪念活动,弘扬风雨同舟、不离不弃、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五)深化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引导更多家庭自觉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风。

1.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各类创建评选活动为载体,选树一批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的婚俗改革典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妇联)

2.每年举办一次婚俗改革公益宣传月活动。发掘、宣传道德模范、模范夫妻、身边好人、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美德故事、优良家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妇联)

3.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活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教育局)

4.开展婚俗改革宣传活动。征集、拍摄移风易俗的婚俗公益广告、优秀短视频,在国际国内网络媒体、区内各类媒体、公共场所刊播,宣传婚俗新风尚、文明好风气。(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婚庆服务市场监管。规范婚庆市场经营管理,营造诚信和谐市场氛围。

1.加强婚庆策划、婚纱租售、婚礼摄影、婚典礼仪等婚庆服务行业的监管,及时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价格违法等行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2.联合行业协会商会,探索制定婚宴市场规范、婚庆礼仪投诉处理办法,定期发布支持婚俗改革的婚庆公司和餐饮酒店联盟名单,推行婚庆行业自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婚庆行业自律。(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311--12月)。成立和平区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广泛宣传。

(二)全面实施(2024120245月)。按照市区婚俗改革工作要求及工作方案,统筹全区力量,协同开展工作,围绕重要环节、重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盯紧突出问题,有序有效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20246月)。总结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形成特色亮点,进一步完善移风易俗工作制度体系。迎接天津市检查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将婚俗改革列入年度工作总体安排,与和平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等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成立和平区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社区也要成立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关单位、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统筹协调,通过组织宣传引导、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举办集体婚礼等多种形式,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动婚俗改革。要积极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参与。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和平区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和平区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为扎实推进和平区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构建全方位、深层次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和平区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邵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政府办、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区五大道地区管委会。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兼任,负责统筹推动婚俗改革实验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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