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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楼宇经济管理办公室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22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楼宇经济管理办公室

   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报送重大法治事项、重点法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楼宇办高度重视,认真梳理2020我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办成立由贾金伟主任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谋划、抓部署、抓督查、抓落实。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决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坚持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进行,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制度机制建设上狠下功夫,修订印发了《楼宇办工作督办管理制度》、《楼宇办数据及项目材料报送工作管理办法》、《楼宇办商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专项制度,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确保专项工作职责清晰、运转顺畅、联动高效。我办主要负责人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2020年年终述职报告内容,并自觉接受监督。

(二)强化学习培训,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我办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党组会和党员大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并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0209月,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专题学习,并组织中心组成员开展讨论交流。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我办全体公务员已全部完成网上学法用法的年度学习任务,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我办结合“云课堂”活动,邀请专业人员对招商引资、营商环境、楼宇经济、民营经济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专题云培训,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水平。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各类宣传节点组织开展相应的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在全办党员干部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治宣传热潮,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今后进一步开展招商引资、楼宇经济和民营经济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动依法行政建设

1.全面规范各类文件一是严格执行市、区下发的对公文的起草、调研、审签、发布、归档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标准等相关规定坚持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审核力度,对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条文内容不明确、公文用语不准确等问题及时予以修改或纠正,做到不合法、不符合政策的规范性文件不准予出台。二是进一步规范文件管理坚持定期查看和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文件信息公开。三是加大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自查力度,开展定期清理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检查,严格执行“有件必备”的要求。

2.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93月,我办从区政府推荐的《律师备选参考建议名单》中进行遴选,主任办公会研究批准,选聘了北京金台(天津)律师事务所苏越律师作为我办法律顾问。同时,我办修改完善了《区楼宇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采取考核手段,奖惩并举,确保精准运用和管理法律顾问,为我办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3.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工作人员承担具体工作的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部署会听取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另一方面,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及时上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认真贯彻国家和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定期组织公开培训学习。依托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网站有专人负责,定期登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后台进行维护,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同时,按照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自20201231日起,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迁移至集约化平台,迁址后及时对我办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责、领导信息及年度报告栏目进行发布,并按照要求删除动态信息,清理红头、印章文件等。

4.全面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严格遵守办理制度,与代表委员进行座谈走访、面商,确保全部建议、提案均按时、规范办复,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有待提高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站位还不高,特别是随着我办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有时拘泥于惯性思维、常规打法,缺乏求新求变的创造性思维,导致在困难面前工作打不开局面,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业务培训精准度不够,缺少深入钻研,满足经验和一般性掌握,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改革深入推进中,对现实工作提出了挑战,一些工作规则尚存不足,需要上级相关部门统一完善明确。

(二)法治宣传力度还需大力加强

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宣传对象数量少,投入有欠缺。例如:在2019年“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查问题整改清单中,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对我市制定的“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法规不了解,对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调整不清楚,也未收到有关部门发放的宣传资料,反映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宣传解读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全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我办结合全区“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主动开展调研走访,向企业宣传“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等政策举措,但是宣传范围不够大,宣传密度也有待增强。

(三)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运用法律手段提质增效效果不明显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企业面临经营困难,特别是外资企业损失严重,境外企业投资计划放缓甚至停滞,招商引资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困难。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区内各类外资企业所面临的不同困难,分类施策,一企一策,发挥法律在谈判制招商工作中的作用,确保相关政策合法、企业经营模式合法、政企合作共同发展合法等方面效果不明显。

三、2021年工作重点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在全办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坚持原原本本读原文,认认真真悟原理。结合我办公务员岗位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活动,招商引资、营商环境、楼宇经济、民营经济相关政策、法规列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各类宣传节点组织开展相应的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在全办党员干部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治宣传热潮,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今后进一步开展招商引资、楼宇经济和民营经济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工作内容,以深化“法律进企业”、诚信承诺等专项工作为载体,联合市、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围绕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紧扣企业在投资设立、经营管理、合同履行、关停并转等环节的法律需求,加大对优化民营经济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特别是对疫情期间市、区出台的市政府惠企21条、市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27条、区政府惠企15条等相关政策,积极对接各商务楼宇派驻帮扶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楼内企业知晓、用好各项惠企政策。同时,以我办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为载体,充分利用重要节点和重要时段在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法律知识问答、以案释法等法律宣传。利用“线上线下两大渠道,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开展法治宣传,使法治宣传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三)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确保招商引资“双战双赢”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总书记提出的“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紧紧抓住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大关键,积极主动履职,强化战“疫”举措落地落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加大服务企业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招商引资“双战双赢”。当前,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阶段,要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成果,推动“132工作机制常态化,主动深入企业,密切关注企业发展经营状况,主动收集企业困难、问题,做好分析研判,让企业知道有困难找谁,切实做到“企业吹哨,帮扶组报到”,推动企业健康高效运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和平区楼宇经济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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