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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国资委-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1-01-12    发布者:和平区国资委

区国资委下设四个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务活动及日常工作;


(二)干部人事科。负责本单位人员录用、任免、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工资和人事档案工作;


(三)企业管理科。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企业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法制科。制定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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