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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发布者: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

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不断建立健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为和平区规划资源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将2021年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情况

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细化标准,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行政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分局办公室和综合业务科负责,并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在202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着力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立体化、规范化。根据区委要求,分局办公室对内设机构、主要职责、领导信息等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同时规范公开格式,力求公开内容规范全面;持续对疑难依申请公开案件采取政府信息公开会审制度,以集体决策形式确保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持续加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敏感信息进行研判,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是加强对各责任科室的信息公开督办机制。对所提供的信息从生成到发布、从申请到答复,进行全流程监督审查,确保整个过程合理、合法、合规。

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判与培训工作。分局于年初召开党组会,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判与部署,同时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贯穿全年,积极组织并参与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工作精度。

(二)主动公开与公开渠道情况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满足规定时间节点要求,对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同时在局政务网相关栏目发布。对于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类信息,在公开前及时与市局网信办沟通联系,确保公示信息内容统一信息的公示情况进行实时监管。截至当前分局政务网站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43件。批前公示信息19件。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分局受理及协助市规划资源局办理各类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0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及市规划资源局做出答复,分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申请人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被决定撤销行政行为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1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1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1

2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承并发展2020年先进工作经验,同时不断完善创新,高质量的完成了全年的公开工作,达到了很好的效果,但仍需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强。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应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做到形式上的拓宽,内容上的全面,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手段与方式,做到信息发布立体化,体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担当。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由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散在两个科室,因此出现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的情况,2022年,分局相关业务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了主要负责业务的人员,同时,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等有关制度,将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列为年终考核考评的依据。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出现短板,缺乏创新能力。下一阶段,分局相关工作将从规划资源工作的实际出发,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使社会公众对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于1例诉讼案件结果为其他的说明:

2021715日,施堃诉我分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20211021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原告自愿提出撤诉申请,准许撤诉。

对于1例复议案件结果为其他的说明:

2021312日市局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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