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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和平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发布者: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公安和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警务公开、提升公信力的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构建阳光警务、服务型公安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9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46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0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1

0

0

0

0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13

0

13

(七)总计

46

0

0

0

0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1

3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的工作中,公安和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和准确性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对信息来源的核实和筛选,提高信息质量。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提升公安分局的形象和公信力。

三、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定期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同时,加强与社会监督力量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对第三部分表中“(六)其他处理 3.其他”类的情况说明。具体情况为其中12件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经审核后认为该申请不属于政府信息;其中1件为告知书中有2项申请,经审核后依法以重复申请和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答复。2022年度公安分局接收办理1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当年度尚未审结,于2023年维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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