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     网站无障碍 丨 关怀版

公安和平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发布者: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公安和平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公安和平分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平安和平、依法治区等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从严治党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1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11

1123

行政强制

1

0

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3

839.01558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0

0

0

5

0

0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分局严格贯彻落实市公安局有关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在做到便民利民、宣传亮点的同时,为分局党委决策部署提供了有力依据。但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时效性仍需加强、公开方式创新不够、亮点不多等问题。下一步,分局将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1月22日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

微博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