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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发布者: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和平区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一年来,我委始终坚持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一体推进、深度融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年在各类公开媒体共发布信息300余条。信用中国(天津和平)网站持续维护更新企业复工复产”“惠企便民政策专栏公示国家、市级、区级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措施126,全年累计发布“诚信建设万里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工作信息206条。在政务微信公众号重点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公开政务信息及工作动态信息35条。在和平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拓展公开形式,扩大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信息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委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发布信息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注重时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报送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和平区发展改革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和平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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