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嘉诚中学:
你单位学生住宿费定价的申请已收悉。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天津市嘉诚中学在河东区校区住宿收费标准:自2022年招收新生起,天津市嘉诚中学住宿费指导价不高于3800元每生每学年。该价格为收费上限,学校可依据自身办学情况下调或保持不变。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不得擅自变更学费标准,违者按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查处。
三、上述规定自2022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8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