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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发布日期:2012-01-20    发布者:区发展改革委

和平区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化事业是指由国家投资兴办的各项公益性文化建设的总称。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提出“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推动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上水平,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结合我区城区建设规划和区域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群众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社区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把我区创建成为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着力构建充满活力、繁荣发展的中心城区和文化大区。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落实国家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既要有长远的发展目标,又要有近期实施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指导措施,既有整体规划,又有重点任务,集中力量解决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

—完善制度,创新机制。结合区情和系统实际,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用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机制。

—统筹兼顾,突出特色。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要求,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出发,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把握文化事业发展规律,结合区、街、社区的特点和资源优势,探索中心城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新模式。

—完善网络,扩大队伍。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区情,完善和平文化艺术中心、街道文化站和社区综合文化室三级文化载体网络,扩大专业队伍和文艺社团组织,创作更多优秀文化作品,打造更多文化品牌活动。

—保障基本,惠及全民。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积极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和方法,调动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加强合作,共建共享。按照“政府组织,专家指导,公众参与,多方兴办“的工作方式,通过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发挥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底,全区文化服务体系按照文化部、财政部颁发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符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建成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我区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数、综合文化设施覆盖率、广播影视业、出版业服务功能等指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文化队伍不断壮大,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文化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一)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

按照优化结构、均等布局、突出重点、分级配置的原则,重点建设一批体现城市特色和时代精神的现代化标志性文化设施,加快现有文化设施的改造和基础文化设施的配套建设,优化配置基层文化活动场所;加强区广播电视台、图书馆、文化宫(站)、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形成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并达到国家标准,在本市区县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

(二)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依托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增强文化服务机构的活力,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与形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文化产品与服务。

(三)建设高素质公共文化人才队伍

建立健全各级公共文化机构,落实专职人员,保障经费和待遇。完善文化队伍培养选拔机制,加快培养高素质的公共文化管理干部和专业骨干,不断培育各类文化活动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面向街道、机关、学校和部队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兼结合的、素质优良、富有创造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体系。

四、规划布局及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和平区文化事业建设规划的布局是“一带、六圈、九点位、九项目”。

(一)一带:南京路商旅文化发展带”。“十二五”期间,全区在南京路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内、外”两个方面。“内”即加大内涵式发展力度,增加发展总量、增强持续发展潜能;“外”即有序引导向南北两侧拓展,扩大辐射范围,增强辐射力度。和平区文化设施的建设,也将按照这个思路,开拓文化发展驱动带。

 
 

(二) “六圈”:打造津湾广场“时尚文化”、五大道“历史文化”、南市“民俗文化”、小白楼“欧陆文化”、和平路滨江道“节庆文化”和艺术中心“文化科普”六个公共文化服务圈,并基本形成各具特色,在全市具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团队。

1、津湾广场“时尚文化”服务圈。充分利用其场地宽阔,业态聚集的优势,发展高雅文艺演出和大型广场文化展示,使其成为一个赋予时代气息的文化休闲服务中心。

2、五大道“历史文化”服务圈。结合“五大道历史名街”的命名和民园广场的提升改造,投资建设“五大道历史博物馆,发展纪念馆、展览会馆、图片社等,形成天津市最具亮点的历史文化服务圈。

3、南市地区“民俗文化”服务圈。借助南市地区在历史上休闲聚集区的遗存效应,借助食品街、旅馆街不夜城、天地汇、大都会等现有经营业态规模,发展以民俗文化为背景的传统文化服务圈。

4、小白楼地区“欧陆文化”服务圈。以朗香街和1902酒吧一条街为圆心,带动小白楼地区文化和商旅服务经济快速增长。充分利用泰安道“英式风情五大院”大体量建筑,以及临近高档宾馆饭店和商务办公区的优势,发展欧陆文化商务服务圈。

5、和平路滨江道“节庆文化”服务圈。充分利用金街、滨江道的商旅氛围和人气开展独具特色的文化活动。一是要将我区的文化和旅游演出活动同区域内商业促销宣传、企业文化打造等文艺活动有机结合,形成演出市场的活力。二是培育建设具有文艺演出聚集效应的文化阵地。三是继续打造金街踩街等具有浓郁津味特色的节庆文化服务圈。

6和平区文化艺术中心“文化科普”服务圈。利用新落成的“和平区文化艺术中心”建设载体,广泛开展文艺培训、文艺演出、文学创作、科普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众阅读等活动,使其成为文化和科普服务活动的服务中心。

(三)“九点位”

即:充分利用区内场地资源,开辟可供区、街和社区开展文化活动的“津湾文化广场”、“中心公园文化广场”、“胜利公园文化广场”、“吉利花园文化广场”、“音乐厅广场”、“民园文化广场”、“体育馆文化广场”、“睦南花园文化广场”、“艺术中心文化广场”九个配套齐全设施完善的文化广场。

 
 

“九项目”

※建设街级文化站。在“十二·五”期间,恢复和建设街级文化站。全区六个街道,要达到每个街道至少有一处街级文化站。每个文化站面积应在300平米以上,并配置小舞台、灯光、音响、大屏幕等较好设施。即建成集文艺演出、视频和阅读、宣传教育、科学普及、市民培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为一体,功能齐全、设备完善、分布均衡、资源对称的街级文化站。

※建设南市博物馆。根据南市地区规划和开发进程,建设一处1000平米左右的“南市博物馆”,充分展示其全国四大民俗聚集区之一和北方曲艺发祥地等历史文化底蕴,促进这一地区的文化传承和发展。

※建设南市小剧场。结合南市小学的建设,根据全区统筹,

建设南市小剧场。以经营传统曲艺演出和展示天津民俗文化等为主,借“老三不管”民间艺术历史文脉,创造让市民和游客体验怀旧情节的文艺舞台。

※建成中国楹联博物馆。利用和平文化艺术中心现有条件,建成天津市第一个国家级博物馆---“中国楹联博物馆”。

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到2015年底,一是在六个街建成达到文化部标准,通借通还的街级图书站暨和平区图书馆街道分馆。二是区图书馆和区少儿馆藏书共达到80万册以上。三是在图书馆建成残疾人阅览室和读者休闲阅读吧。四是进一步加强完善少儿图书馆的设施建设,使少儿图书馆成为和平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优秀阵地。

※加强非遗和文保工作。一是继续丰富非遗展厅,积极发掘、抢救、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二是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民间艺术、民俗文化、历史文物古迹以及饮食文化等资源,促进文化与旅游、商贸等经济活动的结合。

推动文化资源的均衡化。按照《和平区街道文化活动站考评方案》、《和平区社区文化活动管理绩效评估标准》及《和平区文化发展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等,做好跟踪指导和考评,并在资金和政策导向上力求普惠市民,努力保障百姓的基本文化需求,特别是为外来务工人员和残障人士提供更为便捷的培训、图书阅览、观看电影和演出等服务。

※实现文化事业发展数字化。一是区图书馆、文化宫、纪念馆均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和特色网站;二是区内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覆盖,100%的基层社区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使用文化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等资源服务。

※完成国家级“公益性数字公共文化服务”课题研究。结合具体实践,参与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工作,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共性问题,总结经验,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为同类地区的发展提供借鉴。课题报告通过专家组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成立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全市创建工作。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区办、政府办、宣传、文化、财政、教育、信息化办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各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下设综合组、宣传组、保障组、研究组4 个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落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项日常工作,与各街工作小组沟通协调创建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兼任。同时,成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专家咨询组,聘请相关国内知名专家,指导申报、创建和制度设计研究工作

(二)加强经费投入保障

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将文化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入,确保财政每年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用于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公共文化科技发展、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文化体系制度设计、公共文化交流等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

(三)加强责任机制保障

建立工作落实责任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计划、有步骤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把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内容纳入区有关机关单位和街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体系,切实保证创建工作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区创建办要抓好创建工作的日常测评和督导,及时通报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

(四)加强体制改革保障

按照中央、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文化发展的生机和活力。一是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对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等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单位,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方针,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改革,不断增强活力,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二是深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效能,推动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强化政府部门履行“公共服务、政策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的职能,为各类文化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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