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编制2013年
和平区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2012年社会发展计划执情况,精心谋划2013年社会发展工作,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近期我委将组织编制2013年社会发展计划。请各有关单位对照年初区政府下发的《关于批转和平区201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工作目标安排意见的通知》(和平政〔2012〕21号)中确定的各项社会发展工作目标,认真检查本单位今年计划执行情况并做好明年计划编制工作,按照统一要求报送区发改委。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2年本单位承担的各项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含完成指标、完成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社会事业硬件设施建设情况)。要突出对重点政务目标和重要任务等涉及社会发展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二、在总结2012年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高标准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区,力争实现“四个翻番”、“五个走在前面”的奋斗目标。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挖掘自身潜力,高标准编制好本单位2013年社会发展计划(含预期指标、重点工作任务、重大项目实施和社会事业硬件设施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三、计划编制要指定专人负责,要内容完整、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量化指标,按时上报。
四、请各部门于2012年12月18日(星期二)前将有关情况以书面、电子文档形式报区发改委,并注明单位负责该项工作领导及撰写人姓名、联系电话(含手机号码)。
附件:1、和平区201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工作目标安排意见
2、和平区2013年社会发展工作目标承担单位名单
天津市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地点:和平区曲阜道81号1906室。
联系人:李兰廷 电话(传真):23196726
电子邮箱:shanxilu7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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