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3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申领经办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321号)文件精神。
一、见习补贴:本次拟享受2023年8月见习基地补贴,共计79户。
二、见习留用奖励:本次拟享受2023年8月见习留用奖励,共计5户。
三、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本次拟享受2023年8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共计15户。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共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27267635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办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津公网安备12010102000334号 津ICP备05000681号 网站标识码:120101000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196661,举报邮箱:hpqzfb18@tj.gov.cn